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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物局专题调研我院 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人:  2016-07-01

7月23日,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周大庆到我院开展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专题调研。院长邹后曦、副院长白九江和院建筑遗产研究所所长刘继东、院文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大地参加调研活动,分别汇报了单位基建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李大地在汇报中指出,由于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未得到有效执行,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文物保护无法纳入建设工程审批程序,对危及文物安全以及违反文物法规的行为缺乏有效监管和查处,以致文物保护项目洽谈举步维艰,一大批重点建设工程的文物保护工作迟迟未得到推动,所涉及的文物安全堪忧。刘继东建议地面文物保护工作应该形成系统化管理。他强调鉴于地面文物资料留取工作的重要性,为保证所留取资料的全面性和深度,其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市局组织验收。对于历史文化名镇名街的保护,涉及历史文化风貌建筑要由文物部门会同规划、建委共同商议。白九江建议市局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的联系和工作对接,争取出台行业性文物保护文件,把凡涉及国家、市级重点工程项目必须要有文物部门意见等内容纳入其中,以利于推进全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程序规范化。
    邹后曦表示,单位在具体业务工作中承担了许多的协调和行政的职能,事业心促使我们努力通过多种手段推动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但实际运作中缺乏有力支撑。建议市局进一步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进行沟通,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上报。另一方面加强对区县文物部门的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
     周大庆肯定了我院的工作态度是积极的,也是负责任的。他表示,通过本次调研较为全面地了解了重庆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市局会加强对该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力度,对一些困难项目尽快出文、上门督促,同时主动与市发改委、国土、规划等职能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加强对区县文物部门的管理力度和工作要求,推动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推动文物保护纳入建设工程审批前置工作。(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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