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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双凤场“果后大营”残碑的历史解读
发布人:  2023-09-01

江津双凤场位于江津区四面山镇,地处云贵高原与四川盆地交界的江津南部山区,毗邻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四面山景区,于2023年3月被列入了第六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双凤场有一处保存完好的合院式古庄园,为重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会龙庄。2016年,为配合会龙庄保护利用工作的开展,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今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接受四面山景区管委会的委托,凝合考古、古建筑、口述史等多种不同专业背景的技术力量,联合重庆市江津区文物管理所,开展了江津会龙庄及南部山区历史文化资源的专项调查工作,旨在厘清会龙庄的历史起源、建筑价值,以及所处南部山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等问题。笔者有幸亦参与了此次调查工作。

针对会龙庄周边文化遗存的调查中,调查组在会龙庄东侧约20米的水沟内发现了一通残碑(图一)。该碑残高26厘米,宽42厘米,上下均有缺失。碑文右起竖刻3行,仅存“廣東省嘉”“後大營花”“年甲子”等寥寥数字。至于该残碑缺失的上下部分,在附近仔细调查后未有发现。

幸运的是,之后不久调查组收集到了该残碑中段部分拓片(图二)。该照片系2012年拍摄,图中残碑也是在会龙庄附近发现的,可惜后来不知其踪。不过通过图片比对发现,其中“廣”和“後”二字在两块残碑上均有残留,恰好可以拼合。拼合连接后的文字为:右起题“原住廣東省嘉……”,中刻“湖南果後大營花……”,左落款“大清同□□年甲子……”。显然,落款年号应为“同治”,“同治甲子”为清同治三年(1864)。

 

图一.残碑上半部分照片

 

图二.残碑中段部分拓片

 

又据口述史调查获知,会龙庄东北方向约50米处有一处墓地,当地人称之为“兵坟”,而该块残碑便是于上世纪60年代从“兵坟”掘出的墓碑,截断为小块之后用来修筑石板路或砌筑田坎。至于原墓碑上所刻文字,当地已无人记得。

再结合历史文献和地方史志可知,“湖南果后大营”为曾国藩湘军部队之一,《清史稿》中载有刘岳昭(1824—1883)[1]、曾纪凤(?—1889)[2]二人曾先后统领湘果后营,于咸丰末、同治初进入了川黔等地作战。清光绪《江津县志》中也有清同治二年(1863)江津知县贺洪熙协助果后营剿灭土匪的相关记载。[3]

因此,《江津会龙庄及其所在南部山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报告》中认为,果后营应当在同治初年曾进驻江津南部山区剿灭石达开部队或协助当地剿匪,“湖南果后大营”残碑就是这段历史的真实反映。该残碑也佐证了清代中晚期江津社会动荡不安、匪乱严重,因而江津南部山区才会留有大量的寨堡类防御工事的遗存。[4]

时隔多年,再次对“果后大营”残碑进行审视时,笔者发现该残碑还蕴含有更多的历史信息需要解读。例如,石达开早已于清同治二年(1863)三月被生擒,李永和、蓝朝鼎等起义军也于同治二年(1863)秋被清剿驱逐,彼时太平天国运动和李蓝起义运动在四川的动荡已被平息,然而该残碑所载的清同治三年(1864),正是曾国藩指挥湘军围攻太平天国天京、江浙皖赣一带战事非常吃紧之时,是何原因让湘军果后营仍旧在川渝黔边界一带活动?

再如,有调查组成员提出了可将该残碑称为“湖南果后营花翎将军碑”的观点,[5]笔者亦认同“花翎”一词的提法,而花翎是清代高级官员和王公贵族的特有冠饰,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但可以赏赐给建有军功的军官戴用,则该残碑主人的身份可否予以大致推定?

针对上述疑问,笔者决定对果后营的发展历史及入川始末进行考察,尽可能全面地解读残碑中蕴含的历史信息。

“湖南果后营”最初是湘军萧启江果字军的下属一部。萧启江(1807—1860),字浚川,湖南湘乡(今涟源)人,监生出身。早年从湘军名将李续宾(1818—1858)帮办团练,咸丰三年(1853)入塔齐布军营,参加了平定岳阳、攻克武昌等战役,官叙县丞。[6]咸丰四年(1854)经李续宾向湖南巡抚骆秉章(1793—1867)举荐,骆秉章檄令萧启江募勇500人,成立了“果字营”,驻防湖南边界。咸丰六年(1856)骆秉章将萧启江所部“果字营”的编制扩增至千人,遂成果字军,从刘长佑在江西境内与太平军作战。[7]

果后营便是在萧启江果字军逐步增编中设立的,设立时间应为咸丰六年(1856)。按湘军营制,每营为五百人,该年萧启江果字营第一次扩军,才开始分设下属各营。又据《清史稿》列传二百六所载,咸丰六年(1856)刘岳昭得到萧启江器重,“使领果后营”。[8]因此,果后营于咸丰六年(1856)设立,首任营官为刘岳昭(1824—1883),从属于萧启江果字军,受时任湖南巡抚骆秉章节制。

及至咸丰八年(1858),因曾国藩奉旨援浙,萧启江果字军拨归曾国藩节制。曾国藩在该年八月二十日的日记中,记载了萧启江果字军的主要营哨人员名单,[9]显示果字军下辖有果中营、果前营、果左营、果右营、果后营、新果营、副果营、果勇奇胜军等8营。其中,果后营的营官刘岳昭(官名为同知),前哨百长刘复胜(守备),左哨百长刘祥隆(把总),右哨百长李添栢(把总),后哨百长谢玉堂(把总)。同时,除刘祥隆外,此时刘岳昭、刘复胜、李添栢、谢玉堂四人均已因军功而赏戴蓝翎。

在之后的数年中,刘岳昭果后营在江西、湖南、广西的多次战斗中不断名声显露、发展壮大。据《清史稿》所载刘岳昭的传记,咸丰九年(1859),果后营先后参与了克复抚州、攻克南安、赴援信丰等役,特别是在湖南宝庆(今邵阳一带)与太平军石达开部鏖战三日的战斗中名声大显,刘岳昭也先后擢升知府、赐戴花翎、加道员衔。[10]

咸丰十年(1860)年初,为防止石达开入川,骆秉章饬令萧启江率七千湘勇进入四川防剿,但值得寻味的是,刘岳昭果后营并没有随行入川。萧启江抵蜀不久便因病故去,所率果字营兵勇“见蜀政淆乱,亦乘间纵掠,地方官不敢问,蜀民益困矣。”[11]“军无统帅,一战井研,大破寇,解其城围。蜀西南沸乱,寇散布,不胜其讨捕。(萧)启江部将分三统,则亦观望,或纵掠,无复湘军规制。”[12]所谓“三统”,是指萧启江病故后,果字军由记名总兵胡中和(1834—1883)、副将何胜必(?—1865)、副将萧庆高(1826—1866)三名宿将各统率一部分部队,军纪军威大不如以前。[13]

然而作为果字军的一部,此时的刘岳昭果后营却屯驻在湘桂交界的江华县(治今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老县村),与盘踞广西贺县的陈金刚起义军作战。[14]显然,此时的果后营已经脱离了果字军的约束而独立作战了。事实上,湘军的营官具有很大的独立自主性,湘军陆营章程规定:凡立营,十人为一队,八队为一哨,四哨为一营,每营五百人。[15]这种以营为单位分设队、哨、营三级的模式,有着思想统一、指挥灵活的优势,而且兵勇都是由营官自己招募而来,营官具有很大的独立自主性。于是,营官之上还有统率若干营的统领,却往往无法完全掌控本属于他的营盘。[16]在咸丰十年(1860)六月,湖北巡抚胡林翼与湖广总督官文联衔上奏关于左宗棠督办四川军务的一份奏折中,称“惟思带勇与带兵不同,勇丁非自募自带,则约束难严。左宗棠前在湖南,仅司筹谋布置之事,并未亲历行间,于萧启江原部勇丁情志不孚,难期得力。”[17]言明了湘军与八旗兵、绿营兵的统带区别,即使左宗棠也恐难管带不是自己招募的湘勇。因此,刘岳昭果后营壮大扬名后,拥有了足够的兵力独立作战,完全脱离了果字军的统领和约束。

显然,此时的果后营已经不是单独的一个营兵力,而是已经发展为拥有数个营的部队,并且重新受骆秉章直接节制。咸丰十一年(1861)正月,在历经人选的多次更迭后,终于确定由湖南巡抚骆秉章出任四川总督,督办四川军务。骆秉章在启程赴川时,由于可掌控的将领很少,随带的军队“合计不满万人”,其中便有“刘岳昭一军四千六百人。”[18]按湘军营制每营五百人计算,此时刘岳昭果后营已至少拥有九个营的兵力,与残碑所称“果后大营”相称相符。

不过刘岳昭果后营未能随骆秉章同时入川。由于当时随同骆秉章入川的黄淳熙“雅轻刘岳昭,不欲与并将,因说(骆)秉章分军,留(刘)岳昭助湖南、湖北防剿。”[19]咸丰十一年(1861)初骆秉章在赴川的途中,因太平军陈玉成部攻陷了湖北随州,便派遣刘岳昭果后营赴援,并且之后便留在鄂西、湘西一带,与太平军石达开部、贵州起义军作战。直至同治元年(1862)石达开突窜四川,围攻涪州(今重庆涪陵),刘岳昭果后营才进入四川境内作战。

可以肯定,江津双凤场残碑上所记的“果后大营”,实际上曾经作为湘军萧启江果字军的其中一部,转战江西、湖南、广西等地,因迭获胜仗而不断扩大营盘数量和兵力,终在咸丰十年(1860)初脱离了果字军的约束而独立作战,受骆秉章直接节制,并在骆秉章督办四川军务后,于同治元年(1862)进入四川境内作战。

 

四川在清代一直都是非常关键的省份,一方面因其险要的地理位置,在云贵、康藏、陕甘、湖湘等省份中处于中心位置,安定的四川是稳定整个西南地区的根本所在,另一方面也因其肥沃的土地和稠密的人口,所纳赋税是其他战乱省份的重要饷源。而咸丰九年(1859)初爆发的李永和、蓝朝鼎起义,以及太平军石达开部意图挥师入蜀,让四川局势剧烈动荡。

四川局势的安危对当时政局的影响十分重大,骆秉章对此有清晰地认识。咸丰十年(1860)初,还在担任湖南巡抚的骆秉章就曾奏议,认为“四川如获保全,则兵力转弱为强,饷源更裕,滇黔亦可贵其援剿之力……西南兵事自有转机。”[20]因此,保证四川的安定、进而解除云南、贵州的动乱威胁,是骆秉章督川的主要方略和目标。

为实现四川的安定,骆秉章执掌四川军政大权后,首要任务便是平定李蓝起义和截剿太平军石达开部。刘岳昭果后营在骆秉章指挥下,于同治元年(1862)初入川,首战是赴援涪州,会同涪州知府唐炯、副将唐友耕,解除了太平军石达开部的涪州之围。由于石达开意欲入川,必须先北渡长江,便在长江以南的江津、合江、泸州、叙永一带游击徘徊,伺机渡江。刘岳昭果后营则追击并严防其抢渡长江,期间便曾屯驻在綦江、江津、合江一带。[21]因多次渡江未成,太平军石达开部遂沿长江南岸而上,进入了云南境内,意图从金沙江一带渡江,直至在大渡河兵败被俘。

及至清同治二年(1863)底,骆秉章完成了镇压石达开部的太平军、平定李蓝起义等动乱,实现了四川的安定。随后,他又积极向贵州、陕西、甘肃等地派出援军,镇压四川周边省份的起义军。[22]其中,刘岳昭果后营被派遣往贵州援助。江津双凤场“果后大营”残碑正是值此历史背景下所产生的。

从地理因素上看,江津双凤场毗邻贵州北部的习水、仁怀、遵义等地,据调查显示,其所在的江津南部山区虽地处山地,却在清晚期时已场镇密布,从江津的长江大码头白沙至贵州黔北地区,有着完备的山间道路系统,不仅与山区外的其他场镇有便捷的交通线路,而且山区内部也是道路网络密布,有大小主路、支路与贵州北部相连,是川黔之间重要的陆路通道。[23]又据贵州遵义地方史志记载,同治三年(1864)刘岳昭经胡林翼、骆秉章举荐,擢升至布政使后,“总统湘果后营,驻军綦江,防川边”,入黔后的第一战是同治三年(1864)九月攻克贵州仁怀之战。[24]双凤场紧邻綦江,故而当时果后营进军贵州前,选择在此处部署部队作为据点之一,以防范贵州起义军沿山间道路进入四川。

关于“果后大营”残碑主人的情况,可以从以下两处信息加以推断。一是对“花翎”一词的推测,赏戴花翎是清代奖赏制度的一种形式,象征皇权恩泽的殊荣,并不是官员的品级象征。因此在清代墓碑的书写中,在没有其他更高恩赐荣誉的情况下,“花翎”一般是放置在碑文中官职之前书写的,如“清授花翎记名简放总兵建威将军杨公宗墀墓”、[25]“钦赐花翎尽先都阃府特授西溪汛黄公河麟墓”[26]等。被赏戴花翎则表示残碑碑主建立有重要军功,应当是湘军中哨官以上的中下层军官。按军功授予惯例,如日后能发现残碑下半部分中碑主姓名等信息,则或许可以在骆秉章、刘岳昭等官员上报朝廷的保奖奏章中查证。

另外,残碑所载“原住广东省嘉……”这一信息则说明了碑主的籍贯。清代广东省所辖州县一级地名中带有“嘉”字的,仅有广东省嘉应州,治今梅州市,辖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嘉应州位于广东省东北部,与福建、江西二省相邻,并未与湖南省相接。

这就产生了一个疑问:湘军果后营中为何会有籍贯为广东嘉应州的兵勇?湘军士兵的招募对象自然是以湖南子弟为主,偶尔也有与湖南相邻的湖北、川渝籍的士兵,如重庆奉节籍的湘军猛将鲍超等。但是广东嘉应州并未与湖南接邻,而且清咸丰、同治时期广东境内的起义浪潮波澜壮阔,除太平天国起义外,天地会、三合会等性质的反清起义不胜枚举,并无湘军在广东嘉应州等地招募士兵的可能。且在当时社会动乱的环境下,从广东嘉应州移民至湖南、四川然后应募入伍,可能性也极低。

笔者认为,对这一疑问最合理的解释是,残碑碑主先是参加了广东的起义军,然后在与湘军果后营的战斗中被俘虏或被招降,并被收编加入湘军。如咸丰十年(1860)刘岳昭果后营在广西贺县与陈金刚起义军作战中,刘岳昭便“招降其党,进拔莲塘县。”[27]而陈金刚起义军是清咸丰四年(1854)广东天地会起义军的一支,参加者以广东省民众为主。因此,可肯定“果后大营”残碑碑主是被刘岳昭招降收编的原广东省的起义军士兵。

基于上述推断,可以得出“果后大营”残碑碑主的大致生平:碑主为广东嘉应州人士,早年参加反清起义军,在与湘军果后营的战斗中被俘获或招降,遂加入湘军果后营。同治元年(1862)随军入川,参加过截剿太平军石达开部的多次战斗,并因军功获赐赏戴花翎,是一名湘军的中下层军官。同治三年(1864)随果后营援助贵州平叛,率队驻扎在江津双凤场,并于该年故去,被安葬在双凤场附近。

 

果后营是直接受骆秉章而非曾国藩指挥节制的湘军部队之一,被调遣入川后的首要目标是对太平天国石达开部的围追堵击,迫使太平军石达开部放弃了在川东一带渡江入川的军事计划,之后又受命进军贵州平叛。“兵坟”及“果后大营”残碑正是湘军在川渝一带军事活动的历史遗迹和遗物,在川渝黔等地较为稀见。

晚清咸同时期,全国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列强侵略威胁日益严峻,清王朝气脉衰败更加明显,而当时已垂垂老矣的骆秉章升任四川总督后,平息了四川境内的动乱局面,继而稳定滇黔、经略陕甘,最终战胜太平天国军,帮助清王朝渡过了严重的统治危机,是造就“同治中兴”最重要的条件和保证。[28]江津双凤场的“兵坟”以及“果后大营”残碑,正是骆秉章实施督川方略中第一步“安定四川”向第二步“稳定滇黔”推进时的实物见证,从这一历史背景出发,该兵坟及残碑无疑具有比较重要的历史价值。

在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对“兵坟”及“果后大营”残碑之类的散落在田野中的文物,以科学的精神和方法进行阐释研究、史料挖掘,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赋能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这也是作为基层文博工作者守护文物资源、挖掘文化内涵、阐释时代价值的重要责任。

 

参考文献:(上下滑动查看)

[1]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十九《列传二百六》,中华书局,1977年,第12129页。

[2]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五十一《列传二百三十八》,第12558页。

[3] 中国地方志集成编委会编:《中国地方志集成 重庆府县志辑 14 嘉庆江律县志》卷五《兵防志》,巴蜀书社,2017年,第509页。 

[4]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重庆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江津会龙庄及其所在南部山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报告》,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2016年,第29页。

[5] 肖冠兰:《学科交叉合作在乡土建筑遗产研究中的一次尝试——以江津会龙庄及南部山区历史文化资源调查项目为例》,见《2018中国建筑学会建筑史学分会学术会议论文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441页。

[6]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第30卷《人物志 上》,湖南出版社,1994年,第372页。

[7] 胡卫平:《湘军立名及其发展考述(三)——罗、李湘军的崛起及分兵》,见《曾国藩研究 第5辑》,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77页。

[8]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十九《列传二百六》,第12129页。

[9](清)曾国藩著:《曾国藩全集 1 日记》,岳麓书社,1987年,第282页。

[10]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十九《列传二百六》,第12129页。

[11](清)王定安著:《湘军记》,岳麓书社,1983年,第194页。

[12](清)王闿运著:《湘军志》卷一三《援川陕篇》,朝华出版社,2018年,第378—379页。

[13] 王澧华:《唐群英之父唐星照史实小考》,见《唐群英研究文集》,衡阳市妇女联合会、衡山唐群英研究会合编,1998年,第50—51页。

[14]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十九《列传二百六》,第12129页。

[15] 唐河主编:《曾国藩通鉴 第9卷》,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2001年,第261页。

[16] 郑峰:《骆秉章与西南政局(1861—1867)》,《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3期,第158页。

[17](清)胡林翼撰,胡渐逵等校点:《胡林翼集 1 奏疏》,岳麓书社,2008年,第661页。

[18](清)骆秉章著:《骆文忠公自订年谱》卷下《(咸丰)十一年辛酉六十九岁》,《北京图书馆藏珍本年谱丛刊 第147册》,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10年,第132页。

[19](清)王闿运著:《湘军志》卷一三《援川陕篇》,第136页。

[20](清)左宗棠撰,刘泱泱等校点:《左宗棠全集 奏稿九》,岳麓书社,2014年,第721页。

[21](清)王闿运著:《湘军志》卷一三《援川陕篇》,第140页。

[22] 郑峰:《骆秉章与咸同政局》,《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69-75页。

[23] 牛英彬,周寅寅,张廷良:《重庆江津南部山区古道路调查及相关问题的研究》,《长江文明》2018年第1期,第73-84页。

[24] 周恭寿:《续遵义府志》,巴蜀书社,2014年,第539页。

[25]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地方志办公室编:《黔东南风物志 下》,云南美术出版社,2010年,第580页。

[26] 中国文物研究所、重庆市博物馆编:《新中国出土墓志 重庆》,文物出版社,2002年,第142页。

[27] 赵尔巽等撰:《清史稿》卷四百十九《列传二百六》,第12129页。

[28] 郑峰:《骆秉章与咸同政局》,《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第69-75页。

文稿:张廷良 王世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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