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社会关注 > 用地划拨 收入免税
用地划拨 收入免税
发布人:重庆考古网  2013-04-19

  本报讯 (记者 刘洋)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水、电、气费按照当地居民收费标准收取……记者3月19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为推动我市民办博物馆发展,我市多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据了解,民办博物馆是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目前,我市有巴渝名匾文化艺术博物馆、宝林文化艺术博物馆等民办博物馆10家,年接待观众40余万人次。
  近日,市文化广电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旅游局联合出台《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对推动民办博物馆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非营利性民办博物馆的建设用地,经市、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依法设立的门类、行业特点鲜明或具有突出文化特色,特别是致力于抢救濒危文化遗产的民办博物馆,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民办博物馆执行当地居民生活用水、电、气费价格标准,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将采用公开招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民办博物馆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国民教育体系建设,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支持的免费开放博物馆范围。
 
 
重庆日报20130320-5版:多部门助力民办博物馆发展
http://cqrbepaper.cqnews.net/cqrb/html/2013-03/20/content_1622177.htm


 

分享到:
X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
重庆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