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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新时代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发布人:  2024-04-18

倪 虹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精神

  坚持守护根脉,准确把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根本目标。“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性。水有源,故其流不穷;木有根,故其生不穷。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忠实记录了中华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全面展现了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保护好传承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必须增强历史自觉,用心用情用力保护传承珍贵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多层次、多方位、持续性挖掘历史故事、文化价值、精神内涵,守护好中华民族的根脉。

  坚持人民至上,准确把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价值取向。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既是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也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与民生福祉紧密相连,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在加强保护的前提下,使历史文化遗产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切实把保护价值体现在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升上,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坚持交流互鉴,准确把握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时代要求。“中华文明自古就以开放包容闻名于世,在同其他文明的交流互鉴中不断焕发新的生命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明交流互鉴,强调“文明因多样而交流,因交流而互鉴,因互鉴而发展”。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标志性象征,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保护好传承好这些宝贵遗产,既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增进人民群众认同感、归属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也是我国参与全球文化治理、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的重要工作。必须坚持交流互鉴,加强交流合作,推动文明对话,讲好中华文明故事,向世界展现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共同守护好全人类的文化瑰宝。

  新时代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基本形成以承载不同历史时期文化价值的城市、村镇等复合型活态遗产为主体和依托的立体保护格局,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展现新面貌、跨上新台阶。

  建立了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坚持空间全覆盖、要素全囊括,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等纳入保护名录,形成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最综合、最完整、最系统的载体。一是保护对象年代纵深延展。既着眼中华文明5000多年、近现代历史180多年,又聚焦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多年、新中国成立70多年、改革开放40多年,古今并重,强化各时期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系统保护。二是保护对象类型持续丰富。92片红色文化型历史文化街区、85片工业遗产型街区、81片民族特色型街区、68片区域文化型街区等一大批承载重要记忆的古建筑、老街区纳入保护体系。实施传统村落保护工程,分六批将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村庄列入国家保护名录,保护福建土楼、徽派民居、湘西吊脚楼、客家围屋等传统建筑和传统民居55.6万栋,传承发展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5965项,形成了迄今为止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农耕文明遗产群。三是保护对象数量大幅增长。目前,全国共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2座、名镇312个、名村487个、传统村落8155个,历史文化街区1200余片,历史建筑6.35万处。与2012年相比,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新增23座、名镇新增131个、名村新增318个,历史文化街区数量实现翻番,历史建筑数量增长了近5倍。大运河、鼓浪屿历史国际社区等9处历史文化遗产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标志性象征。图为2023年9月20日拍摄的世界文化遗产福建土楼标志性建筑——漳州市南靖县书洋镇田螺坑村土楼群。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供图

  开创了城乡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的生动局面。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推进活化利用、以用促保,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提升风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一是以人为本更有温度。实施历史文化街区综合环境提升工程,补齐水、暖、电、气、热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消除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隐患,留住原居民、“烟火气”,让居民在老城区、老街区也能享受现代生活的美好。将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与农村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完善相结合,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二是活化利用更具生机。在70余个城市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活化利用历史建筑、工业遗产,更新改造一大批老厂区、老商业区等老旧街区。支持历史文化街区的文旅融合发展,引入创新创意产业,22片历史文化街区、10条老街成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让古城、老街、老建筑等“老地标”变成“新名片”。三是风貌特色更加彰显。稳妥推进城市更新,变“拆改留”为“留改拆”,许多城市建立严格的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制度,原风貌、原味道地保留了一批老街区、老胡同、老里弄,使城市更具特色、更有魅力。

  新时代新征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事业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进入与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的新阶段。我们要统筹好保护与发展、保护与民生、保护与利用、单体保护与整体保护,持续在真重视、真懂行、真保护、真利用、真监督上下功夫,推动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健全全过程保护工作机制。保护是做好工作的首要前提。要建立健全城乡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普查认定,把保护对象找出来、挂上牌。切实抓好规划,编制实施好全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纲要,加快推进省级体系规划和新一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审批。稳妥开展修复修缮,坚持问题导向,与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充分衔接,根据体检评估结果合理制定年度计划,切实推进工作。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城乡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既有建筑改建、拆除管理。综合运用人防、物防、技防等手段,提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等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监管必须“长牙带刺”。要持续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清单和问题清单,对保护不力的地方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地方报请国务院列入濒危名单。建立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日常巡查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各类违法破坏行为。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严肃处理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严重破坏的相关责任人。联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保护合力,严厉打击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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