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6日,在四川成都召开的全国文物系统“5·12”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总结大会上,国家文物局对在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43个先进单位和49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市考古所被授予“文物系统汶川地震灾后文物抢救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所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