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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涪陵、江津、忠县馆藏文物保护修复项目顺利通过验收
发布人:  2016-09-30

现场验收

项目验收会

9月27日,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承担的“涪陵区博物馆馆藏青铜文物保护修复”、“江津区文管所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和“忠县文物局馆藏金属文物保护修复”三个项目验收会举行。此次三个项目共涉及文物323件,其中青铜器254件(忠县109件、涪陵79件、江津66件)、锡器7件(忠县)、瓷器62件(江津)。验收会由市文物局博物馆处杨柱逊副处长主持,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党支部书记、副院长高碧春出席会议。验收会邀请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研究员刘豫川、南京博物院研究员王金潮、广东省博物馆研究员莫鹏及甲方代表组成验收评审组,评审组推选刘豫川为评审组组长。

与会领导、专家首先考察了三个保护修复项目文物修复的效果,审阅了验收材料,听取了工作汇报,并对项目组进行了质询。评审组各位专家、甲方代表就项目工作分别进行了点评。

专家组对三个项目都给予了积极的肯定,一致认为项目组分别针对青铜器、锡器、瓷器文物修复保护问题,按照文物保护规范,进行了大量前期病害调查、分析检测和保护研究工作,为修复保护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基础。三个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目的明确、技术措施科学、工艺方法严谨、材料选择得当,保护修复效果良好,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达到了预期目标。专家一致同意三个项目均以优秀的成绩通过验收,充分肯定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保护队伍的实力。同时,市文物局也对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对于区县文保工作的支持给予了积极的肯定。(顾来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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