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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第一期)通过验收
发布人:  2017-06-08

超景深三维视频显微镜

按照《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工作目标及重大专项规划,针对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2014年初,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组织会同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上海博物馆,编制了《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获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及898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根据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实际情况和迫切需求,结合调研考察结果,在原申请方案的基础之上,编制了本期项目的实施方案。本期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围绕提高考古发掘现场和实验室室内文物病害诊断、保护修复和预防性保护能力,建立一套集中式清洁系统,增强对考古出土文物微生物病害处理和库藏文物养护保护处理手段;二是配置一批必要的文物保护修复工具和装备,提高基本的文物病害诊断、文物修复基础水平。同时制定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管理制度,设立相关岗位职责,形成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协调、监测、分析、处理、预案等一系列风险预控机制,全面提升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水平。

考古CT检测仪

从2015年底招标到2017年4月初最后一台设备完成安装调试,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第一期)历时一年半终于顺利完成。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建立了一套集中式中央清洁系统,增强了文物保护修复过程中文物所处小环境的控制能力;更新了一批老旧的修复工具和设备,提高了保护修复工作的效率,节约了成本;添置了一批文物病害检测仪器和设备,增强了文物病害检测和评估能力。特备是针对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修复的主要文物类型——金属,还重点配备了考古专用CT检测仪、金相显微镜及金相制样设备、超景深三维视频显微镜和合金分析仪,基本可以满足金属文物病害的检测与判别。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文物养护手段得到了完善和改善,考古发掘现场和室内文物病害诊断能力得到了提升,文物保护修复的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使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能力得到了跨越式的发展,由“抢救性修复”向“预防性保护”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专家验收

该项目已于2017年5月12日通过了市文物局组织的专家验收,专家对该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从实际出发,有的放矢,达到了预期目标。

为进一步增强预防性保护能力,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于2015年2月获国家文物局批复的第二批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已经启动。(黄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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