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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明代镂空錾银龙凤宝石”头冠修复保护招标公告
发布人:  2019-06-21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委托,对“明代镂空錾银龙凤宝石”头冠修复保护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预算金额(元) 保证金(万元) 备注
“明代镂空錾银龙凤宝石”头冠修复保护 190000

0.19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磋商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6月21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购买费:招标文件购买费为500元/包(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会议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1 日北京时间14: 30       

(七)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1  日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六、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15310985387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枇杷山正街7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韵

电  话:(023)6175817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光电园双鱼座B座12楼

 

附件: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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