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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公益诉讼范围 检察督促文化遗产保护——重庆市检察院出台全国首个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指导意见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20-05-19

图一 新闻发布会

 

4月9日,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拓展办理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公共安全,互联网公益保护,未成年人与妇女权利保护,消费者及投资者权利保护等五个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的文化遗产和国家尊严保护领域,《指导意见》列举了六项具体情形,涉及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公序良俗及核心价值观保护、国家尊严和英雄烈士权益保护。今后,重庆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在上述领域的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有关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按照规定启动公益诉讼程序。

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近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依法、审慎、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保障公共利益得到及时有效保护。该项《指导意见》包含的文化遗产保护等五个领域,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息息相关。

 

图二 松柏寺塔

 

2019年,重庆市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等领域探索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件,发出检察建议26份,取得了良好效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例如,2019年9月,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公益诉讼巡查中发现,涪陵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松柏寺塔、安澜桥未得到有效保护,存在未划定必要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带、未设置明确的标志说明、未建立专门机构或者安排专人管理、未制定明确的保护措施等现象,致使文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公共利益正遭受不法侵害。

松柏寺塔为涪陵区清乾隆时期的重要古建筑,塔由塔身和塔顶的石狮子组成,塔身共4层,塔顶原安放有一座作蹲踞状的石狮子。2004年被涪陵区人民政府列为涪陵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宗教研究价值。

 

图三 安澜桥

 

安澜桥修建于大清咸丰六年,该桥为单孔实肩凸面桥,桥面呈弧形,用石板铺成,桥拱顶两侧分别镂雕龙头龙尾,桥栏北面刻有“安澜桥”三字和题记“大清咸丰六年……旦”,2004年被涪陵区人民政府列为涪陵区第一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该桥还被收录在著名桥梁专家茅以升所编撰的《中国名桥录》中。

9月27日,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现场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并召开了座谈会,主要就检察建议内文物保护问题进行了充分释法说理,并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普法宣传。督促其依法履行对辖区文物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文物的管理、保护和修缮,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高度重视诉前检察建议,严格按照检察建议内容,制定整改方案,抓紧落实。涪陵区人民检察院派专人跟踪督导,直到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图四 检察官在松柏寺塔旁现场踏勘

 

典型案例

涪陵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松柏寺塔疏于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件简介

2019年,涪陵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时发现,张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将位于涪陵区同乐乡聚宝村松柏寺塔塔顶的涪陵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狮子盗走。随后,案件线索被移交至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公益诉讼部门受案后,进行了现场查勘、调查取证、实地走访和证据固定等工作。检察官在走访中发现,松柏寺塔周围环境恶劣。该塔没有划定合理的保护范围,没有指定专人照看管理以致被盗,而被盗的石狮子至办案时仍然未被安放回原地修复,进行保护修缮。此外,原本的标志石碑已陈旧老化、青苔满布、字迹还模糊不清。文物受到破坏、公共利益遭受侵害。

2019年9月27日,涪陵区检察院依法向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现场送达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二单位依法履行对辖区文物的保护和监管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文物的管理、保护和修缮,确保国家和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涪陵区文化和旅游委员会、涪陵区同乐乡人民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联合开展修缮保护工作。

2020年初,涪陵区检察院对松柏寺塔文物保护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中发现,之前被盗窃的石狮已物归原处,现场划定了明确的文物保护范围,设置了文物保护标志,并安排了专门管理人员对该文物进行24小时监管。曾经杂草丛生、无人问津的松柏寺塔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

 

图五 林必忠代表

 

专家连线

重庆市人大代表、民革市委常委、检察机关特约检察员暨首位普法代言人、首席文物专家林必忠研究员。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凝结着特有的文化、制度和精神。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与管理,建立了专门的法律制度、工作机构和责任体系。

因为开发建设、资金不足等原因,不少地方的文物及其生存环境受到威胁,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特别是区(县)级文物的境况令人担忧,案例中的涪陵区松柏寺塔、安澜桥就是例子。幸运的是,检察机关在开展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探索的过程中发现了这个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后引起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予以保护,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通过这个例子,也希望检察机关更多关注文化遗产领域的公益保护问题,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在加强我市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拓展公益诉讼范围,是国家治理与法治化的必由之路。借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春风,使文化遗产事业的影响从束之高阁的象牙塔,真正走向广大公众与寻常百姓视野。

 

(林必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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