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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的迫切问题
发布人:  2020-11-27

(本文为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沈阳研究员在“2020年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年会”上的发言整理稿)

沈阳

 

大家好!非常感谢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创造条件,让我们能在重庆召开2020年中国文物保护技术协会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年会。虽然今年疫情严重,但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没有停止,尤其是习总书记在这一年中多次对文化遗产保护提出要求,作出指示。5月份,疫情稍有缓解,习总书记就到山西云冈石窟视察,再次强调文化遗产要以保护为主的要求。9月28日,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会上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这应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关于中国考古学学科发展的最高指示。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专门针对文化遗产保护发表了指导意见。这些事促成了我国文博行业的几件大事:第一是国家文物局将在原水下遗产保护中心基础上组建国家文物局考古研究中心,专门设置充足的编制;第二是推动全国石窟寺保护行动。面对这种形势,作为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专委会主任,我自然会想到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虽然,我国近现代建筑研究和保护工作开展了很多年,做了很多实事,但是基本没有统一的体系,仍有很多问题。尤其是最近几年,城市建设发展速度比较快,涉及到近代建筑时,保护不力、不当的事件还在发生。在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上,经常会碰到有些对象有价值,但又没有文物身份的情况,广大人民群众不明白这些对象的属性,造成一些舆论热闹。针对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保护工作实际问题和需求,有必要加以改善和提高。所以,我向国家文物局的一些领导主动推出我们专委会,希望能出一点力。我相信,在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方面,特别是接下来的“十四五”规划时期,我们有新的机遇和工作。

 

一. 厘清概念

尽管有关近现代历史建筑的工作已经做了很多,但是关于它的概念,大家有各自不同的认识。因此,厘清概念是第一个重要工作。这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主要是时间范畴、建筑形式、建造技术等几个方面的界定。

首先,在时间概念上要考虑如何去和国际对接。中国的近现代历史阶段和世界史的划分不同。在国际范畴,普遍认为世界史中的近代阶段始于文艺复兴时期,明显早于中国对近代的年代界限。我们是以中国的历史进程做划分,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界限。所以,客观认识和理解这一差异,并实现历史文化上的对接,是十分重要的工作。

其次,近现代历史建筑的建筑形式多样,有各式各样的风格:纯西洋式的、纯中国传统的、中西式结合的,有高档次的,像银行酒店,也有很普通的民宅商铺,因此涉及到的建筑文化非常广泛。另外,近现代建筑经常会以大面积的社区规模呈现于城镇中,这和中国传统的城市建筑也不同。

然后,在建造技术方面,近现代建筑大量使用新材料、新结构、新装饰手法,都有别于中国传统古建筑。

再有,近现代建筑分布范围非常广泛,存量巨大,再加上其形式多样、功能齐全,涉及的内容十分丰富。

对于以上提到的相关内容认识,目前还停留在比较感性的阶段,并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价值评估体系。传统古建筑价值评估体系用于近现代建筑评估,往往存在不够用或者不适用的问题。由于近现代建筑的使用多样,关系到各个行业,对它的评价体系也涉及到众多管理体系,比如有文物系统、住建系统、自然资源系统、甚至军工系统,各方都有各自的观点、管理模式和方法,因此导致近现代建筑保护声音不一致。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要厘清近现代历史建筑和文物的关系。在媒体上、社会舆情中,碰到与近现代建筑保护有关的问题或事件时,很多人往往会首先套用文物保护的一些原则标准,但事实上有些对象可能不是历史建筑。遇到这种情况,如果完全套用某些法律法规和观念去硬性评估,可能会带来一些规则上的矛盾,这一点也需要提出方法以便于甄别。

二. 认清价值

现在大家认同以文物史迹的保护利用价值为导向,但如何去获得全面准确的价值,主要还是靠大家积累的经验、个人的认知能力去评估,包括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袁钧副研究员介绍他承担的保护项目,提到的文物价值也是他们通过调查思考得到的理解,换一个人可能就会有别的看法。对此,我们需要做进一步思考。比如,前几年的大连东关街拆除事件就引起过较大反响。东关街是日本侵占大连以后给部分中国人建造的生活社区,是圈楼围屋式的住宅宿舍,同时日本人也给自己建造了日式别墅。由此,大连相关部门及人员认为东关街是日军侵华、欺压中国人的产物,没有多大价值。虽然,东关街是日本侵华的产物,但在上个世纪二十年代建造的时候,吸收了西方一些最先进的规划概念和住宅建设手法。日军侵华是想在中国长期站住脚,所以希望借助一些优厚待遇笼络一些有文化有技能但立场不坚定的中国人。东关街实际上就是给这类人群建造的社区,里面有公共的卫生间、公共的厨房,在当时是比传统的普通民居先进不少。在后来的几十年里,居住人口增加、街区和建筑基本没有进行维修改造,没有和大连的城市市政管网联通,居住条件明显恶化,最后转变成拾荒者的聚集地,整个街区变成了一个垃圾场。这个事被曝光以后,我和中规院的名城专家张广汉先生奉命去现场考察,看到保存状态确实非常差,但这种恶劣的状态正是因为对其价值认知偏差造成。价值认识不同,态度也就不同。当然,还有一些环境因素的影响,我们以前对环境比较忽视,所以在一些近代建筑的保护中忽视环境建设,导致一些新问题出现,比如为了给城市开发腾地儿,轻易地迁移一些重要的近现代历史建筑甚至文物。

再有,传统的技艺做法在近现代建筑上很有特点。现在很多人,在尝试墙面的拉毛做法修复,但事实上在很多案例中看到,现在的修复技法、手法明显效果不佳。这些传统技艺如何保护、如何传承,值得引起重视。虽然,我国的近现代建筑历史比较短,但是它也有历史影响留下的痕迹,如何准确地认识近现代历史建筑的价值,是当前一个很迫切的需求。

三. 摸清家底

近现代建筑的资源非常丰富,存量非常大。上世纪五十年代以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不断开展。1958年,为了编写中国近代建筑史,很多前辈做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80年代,清华大学的汪坦先生和日本东京大学藤森信照先生合作,曾经在中国的天津、上海、哈尔滨等十几个近现代建设成果突出、资源丰富的城市做过调查,出版了十几本调查报告和图录。受制于时代的认识问题和经费、资源和时间的影响,当时的工作展开十分有限。比如,当时对近现代建筑的认识更多地集中在大型公共建筑上,对于普通的社区住宅类近现代建筑关注比较少。到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推动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工作,要求各地特别在国保单位申报中增加近现代建筑的比重。所以,在第4批国保公布名单中有了不少的近现代建筑。当时,我在北京市文物局工作,和当时在北京市规划局工作的单霁翔一起专门走访北京的东郊民巷,了解北京的近现代建筑的资源,后来提出一个很长的名单,其中一部分就被列入第4批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

此后,近现代建筑研究和保护相关的工作开展越来越多,涌现出了一批有水平的专家。住建部也下发了近现代建筑保护的一些要求,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从整体上看,近现代建筑保护往往是各城市、各院校、各研究机构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兴趣在做工作,缺乏系统性。现在也面临一些迫切需要解答的问题,比如该如何评价以及如何保护国保单位中的近现代建筑?近现代建筑保护和传统的古建筑保护是不是一个标准和一个方法?另外,大量没有任何保护身份的近现代建筑是否有必要进行调查、评估并确认其价值?近现代时期建设的社区街区该如何对待,如何保护,如何发展?有人做过统计,在五千多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有将近1/5的近现代建筑,数量非常多。做好此类国保单位对象的保护和利用,也是当前面临的迫切工作。

 

会议现场

 

四. 讲清对策

针对近现代建筑保护和利用的法规规范还很少。总体来讲,一个问题是如何协调管理体系,另外一个问题是到如何认定规范标准,以及利用方面的一些基本的制度要求。近现代历史建筑到底能够保多少,要保到什么程度?利用改造允许的力度又是多少?这些都需要制定一些基本的规范原则。近现代历史建筑专委会有必要思考下一步如何去回答这些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第一,认识的问题。要提高关于近现代建筑的价值、健康度的认识,以及对适用性的理解和对近现代建筑的干扰力度问题,需要我们去做一些努力;

第二,要建立近现代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的标准体系。从对象认定、价值和状态评估,到一些保护技术手段、管理保障措施,都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来进行统一的管理,这就需要针对近现代建筑的保护利用建立新的结构完整的规范体系,并在今后不断充实具体的内容。基于以上的考虑,可能需要做新一轮的近现代建筑普查,以全面了解国内现存的所有近现代建筑资源。以往完成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面向的是各类历史遗存,对近现代建筑的关注不够。近现代建筑普查的重点则是各类的近现代建筑,是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基础上的深化。在普查基础上,要根据其价值、状态,对现存近现代建筑进行分类分级,为下一步提出保护管理利用要求以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对策和保护利用措施奠定基础。

同时,不同的相关行业要做更进一步的协同。要把不同行业的资源都纳入到一个管理模式下,能够在一个标准一个体系下加以保护和利用。由于大家对近现代建筑保护和利用都处在摸索之中,所以有必要在一个近现代建筑资源丰富集中的城市建立起城市联盟,以便大家加强沟通与交流,更好地协调近现代建筑保护工作。保护历史遗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建立有利于近现代建筑保护的合作机制,应该能够得到相关城市和领导的理解与支持。保护近现代建筑,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和参与,工作很难开展。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可以在我们专委会的基础上先建立以学术研究和保护实践为工作重点的专业机构之间的联盟,在这个基础上再向政府提出建议,推动工作取得进展。

 

五. 发挥作用

最后,要考虑如何让近现代历史建筑更好地发挥作用。以往的保护理念都相对保守,专注于保护,考虑利用少。但是,近现代建筑是一种特殊的类型,与现代城市的建设发展关系更加密切。如果不主动地考虑利用问题,不解决如何发展的问题,这么大的资源量会对整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一些阻碍或面临更多的破坏。所以必须顺应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现实,在保护利用方面做更多的主动考虑,这对于近现代建筑的保护才会有更多益处。

目前,我们面临这方面的问题很多,牵扯到保护上和认识上的问题。如何归纳出更适合、更容易让大家能接受的一些保护方法,也需要我们做更多的实践探索。我们现在面临的一些矛盾,其实是因为我们没有把问题想清楚,不但在经济利益上造成一些纠纷,同时在保护上也造成很大的影响。另外,还有发展创新的问题,我觉得近现代建筑里必须要考虑基于价值保护的创新问题。我的基本态度是希望通过对近现代建筑的保护来创造与我们所处时代相符的新遗产,要面向未来而不是仿古一味追求过去的东西。

围绕专委会的工作,至少在“十四五”期间,我们要做一些谋划。一个是制度体系建设,要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另外,对于迫切需要的一些规范标准,也要争取尽快启动,能够协助相关的政府部门,解决一些基本、具体的问题。

我还希望除了年会以外,专委会还能够组织更多的不同规模的交流活动,特别是针对一些专项问题,组织更多的小规模的专题讨论。所以,希望我们的成员单位能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需求多提建议,共同促使我们专委会的工作做得更热烈更丰富,能够帮助大家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谢谢大家。

 

文稿: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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