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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锦两刊乡试录,凌元双立解元坊 ——明代巴县刘氏往事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21-02-08

巴县刘氏,有明一代世以科第显,成为重庆一大旺族。万历《重庆府志》、乾隆《巴县志》、道光《重庆府志》等志均有记载,民国《巴县志》辑前志中相关内容编成《诸刘传》,刘氏撰有《科第志》,王应熊为序,谓曰“巴之世家,明初称蹇氏,成弘以后泽寖微,又牟氏、曹氏科第亦号蝉联。惟刘氏子孙累世弥衍。” 

巴县刘氏以刘春科第最显,明宪宗成化十九年(1483年)举乡试第一中解元,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进士及第中榜眼。有明一代,四川科举中状元、榜眼各仅一人,状元为杨慎,榜眼即刘春。刘春进士及第后,入翰林院,授为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是明代重要的选才、育才、储才之地,尹直《謇斋琐缀录》记载,明宪宗曾谈到翰林官“必文学核博,操履端慎,方为称职”。明孝宗时期,刘春在翰林院历编修、修撰、侍读学士,期间又充经筵展书官、东宫讲读官、晋为左春坊左谕德。明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刘春晋为翰林院学士。

刘春弟刘台少有时名,十三岁时能日记《春秋》万言,下笔即成文章,被其师夸为“才如天马”。弘治五年(1492年),刘台举乡试第一中解元,弘治九年(1496年)中进士十四名。刘春、刘台兄弟相继中解元,又举进士,一时传为美谈。杨慎的父亲杨廷和作诗一首《赠刘春刘台》:“君家兄弟好文章,经学渊源有义方。夺锦两刊乡试录,凌元双立解元坊。大苏气节古来少,小宋才名天下香。从此圣朝添故事,巴山草木也生光。”

刘台中进士后,并没有如其兄一般进入翰林院。彼时,浚县素为难治,缙绅多不愿往。浚县威宁伯王越早知刘台时名,于是找到吏部尚书屠滽,授刘台为浚县知县。刘台治理浚县公正廉明、铁面无私,时浚县有夜不闭户之风,民间亦有刘青天之谣。刘台授浚县学子《春秋》,后来浚县由此登科第者接踵连绵。刘台在浚县为官三年满考,朝廷考核为最优等,于是拜礼部仪制司主事,不久,转入吏部稽勋和文选清吏司,秩满升吏部考功员外郎,此时刘台声名日盛。弘治十六年(1503年),晋郡王以藩王礼求取恤典,刘台上奏阻止与宦官刘瑾相逆。是时,刘台守义不屈,被左迁为太州同知。刘台父亲刘规得知此事后,喜曰“吾儿素有真气,今果然矣。”

刘春、刘台父刘规,成化五年(1469年)进士,次年授为余姚知县。成化十年(1474年),刘规父刘刚卒。刘规回家守制(丁外艰)满后,改为麻城知县,后历云南道、山西道监察御史。为官山西道时,巡按山东,因弹劾参政不法之事,反被其中伤,谪贬为郁林州判官。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迁为新淦知县,不久以孝养老母杨氏为由辞官而归。

正德三年(1508年)九月十四日,刘规卒,正德十年(1515年)六月七日,刘规继室邓宜人卒。此时,刘春为礼部尚书,刘台为广东布政使左参政,一为朝廷二品尚书,一为地方从三品大员,刘氏家势至隆。因刘春官居礼部尚书,明武宗特命加赠其父刘规为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其母邓宜人为夫人,又命工部派遣官员治葬事、礼部到其家谕祭,时任首辅杨廷和为刘规撰写了墓表;并加赠刘春祖父刘刚为礼部尚书,李东阳为其撰写了神道碑铭。

刘氏一族能受此殊荣,与其家学渊源带来的卓然品格相关。刘氏入蜀二世祖为刘文绣,以儒学为业,好服儒服,人称大袖刘氏。至刘规始以进士起家,刘规为政以爱民节用为先务,在余姚县兴利除害、劝学养士,增筑悍潮石堤等。刘规居家孝养其母,教子有方,教导五子(长子刘相、次为刘春、后次为刘台、刘耆、刘英)曰:“居家为孝,仕者为忠,尔辈各有职,职异而理同耳。”纵观刘氏父子为官之政,彰显谨峻律己、守礼守义、廉洁奉公、倡学爱民之风。正德八年(公元1513年),刘春擢升礼部尚书,掌管礼部三年,慎守旧典,对于宗藩请封、请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赠谥,多所裁正。明武宗崇信西僧,有西僧则占地滥建寺庙、乞请封诰,致使当地百姓负担加重。刘春上奏曰“非止,病民边警至”,“乞严其期限,酌定人数。每寺给勘合十道,缘边兵备存勘合底薄,比对相符,方许起送,并禁自后不得滥营寺宇。”明武宗采纳之。刘台为广西提学副使时,建书院育贤才,使中科第者始多,视为异数。正德九年(1514年),刘台升为广东布政使左参政,秉公执法,论断人多信服。

刘规、刘春、刘台之后,刘氏仍科第不绝。刘春子刘彭年,巡抚贵州右副都御史。刘彭年子刘起宗,辽东苑马寺卿。刘起宗子刘世赏,广东左布政使。刘相子刘鹤年,云南布政使,以清誉闻。刘鹤年子刘世曾,巡抚云南右副都御史,有征缅功,皆由进士。据统计,巴县刘氏在明代共出进士十一位,刘规一支更是五代进士家族,这一方面与重庆地区文教事业在明代得到极大发展相关,另一方面进士家族及形成的家学渊源对于地方文化发展、引领社会向学风气等方面也产生推动作用。

为旌表刘氏历世显宦,重庆城内曾有榜眼坊、兄弟解元坊、举人坊、天宠荣街坊、都宪坊、功靖西南坊、阁学坊、内侍清臣坊等,只是这些牌坊都已淹没在历史的烟尘中。

刘氏为北宋太师刘韐之苗裔,居湖广兴国州之乌崖。元末至正间迁巴县柳市里,后为人和乡、人和公社,现属九龙坡区华岩镇。柳市里刘氏一称桂圆刘氏,子孙世居于此。新中国成立后,陆续开展的文物工作揭开了刘氏埋藏于地下的遗产。

 

1978年,在人和公社共和村玉清寺旁发现古墓一座,出土墓志,鎏金铜筛,陶器、石俑、石马等共计五十六件,其中石俑三十二件系一套完整石雕仪仗队。根据出土墓志看,该墓是刘台与其妻蹇氏合葬墓。明墓中出土整套的石雕仪仗俑,主要集中于重庆铜梁地区。1973年至今,铜梁境内近70座明墓共出土仪仗俑500余件,分布于铜梁巴川附近的张、陈、李氏等官宦大族墓地中。

 

翰林坟墓地主墓1号墓正面照

 

刘台夫妻墓为石构双室合葬墓,各有墓志出土。刘台墓志铭全称“明大中大夫广东布政使左参政是闲刘公墓志铭”。大中大夫和广东布政使左参政均为从三品衔,前者为散官之阶。墓志记嘉靖甲寅年十二月初五日,即明世宗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刘台无疾而终,寿登九十;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十二月十八日,合葬于柳市大地坝蹇宜人墓左。刘台妻蹇氏墓志铭全称“明诰封宜人刘母蹇氏墓志铭”。“宜人”为明代品官命妇制度诰封而得,应是刘台为五品官时所封。至于为何没有封为三品官对应的“淑人”,或与刘台辞官职而未满考相关。刘台五十三岁时,因与同僚的嫌隙,产生流言被论罪,遂辞去官职。刘台自谓,未老而得闲,乃自号“是闲”。墓志记嘉靖癸卯年八月初三日宜人正寝,即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同年十月十八日,宜人葬于凤凰沟蟠龙山大地坝之阳。根据蹇氏墓志,宜人为蹇忠定公之曾孙女。蹇忠定公,为蹇义,巴县人,洪武十八年(1385年)进士,官至吏部尚书、少师,卒赠特进光禄大夫、太师,谥号“忠定”。宜人祖父蹇芸,蹇义第三子,父蹇霆,成化年中进士,官至按察司佥事。

 

翰林坟墓地考古勘探

 

1987年,九龙坡区开展第二次文物普查,在华岩镇联合村响堂岩发现墓碑一通,并在墓碑周围的田地中见到残存的石人、石马、石龟的圆雕石刻。石碑全称为“赠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刘公墓表”。墓表正文与乾隆《巴县志》所载“赠礼部尚书应乾刘公与邓夫人合葬墓表”几无差别,在此不再赘述。所见石人、石马、石龟来看,刘规墓是依照二品官墓规格营建,与墓表所记皇帝遣工部官员治葬事、礼部官员到家谕祭的规格相符。明代规定,只有公侯、一品、二品官的墓前才可以树立石人,同时有石马二、石羊二、石虎二,分列于神道两旁,以为仪仗。石龟应为龟趺,托立神道碑之用,这块石碑即是神道碑。刘规父刘刚也因刘春贵,赠为礼部尚书,据乾隆《巴县志》所载“赠礼部尚书刘弘毅神道碑铭”来看,刘刚墓也进行了重新修造,应有神道、石象生等。

 

翰林坟墓地考古发掘布局初步复原效果图 本图片版权属于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 绘者:田原昊

 

翰林坟墓地神道至主墓方向

 

翰林坟墓地神道北侧石马

 

翰林坟墓地神道北侧石虎

 

1995年3月,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于巴南区鹿角乡万河村(现为巴南区南泉街道万河村)收集到墓志三块。墓志主分别为刘春、妻蹇氏、子刘大年。刘春墓志全称为“明故掌詹事府事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赠太子太保谥文简东川刘公墓志铭”。在首辅杨廷和的力荐下,正德十六年(1521年),刘春由南京吏部尚书改礼部尚书,入内阁,专典诰敕,不久又掌管詹事府事务。詹事府的主要职责是辅导、教育太子。资政大夫为正二品散官官阶,与礼部尚书相对。太子太保为从一品赠官。文简为赐谥,朝廷给刘春的赐谥诰文曰:“勤学好问曰文,一德不懈曰简”。东川为刘春别号,有《东川刘文简公集》二十四卷传世。刘春墓志由杨廷和撰写。根据墓志记,刘春卒于正德十六年(1521年)六月三日,也就是再为礼部尚书当年,寿六十二。嘉靖元年(1522年),刘春葬于荣恩山之原。杨廷和认为其“位虽显,而未究其用”,殊为痛惜。尽管如此,墓志仍记:“重庆先达,曰蹇忠定,文简继之”。刘春妻蹇氏墓志铭全称“明诰封一品太夫人刘母蹇氏墓志铭”,一品太夫人,因刘春赠官从一品太子太保诰封。根据墓志记,夫人曾伯祖为蹇忠定公,曾祖蹇珩、祖父蹇箸皆隐德不仕,万历《[重庆府志》记蹇珩“性至孝”。父蹇䨌以高年受恩官,称寿官公。夫人卒于嘉靖十年(1531年),于嘉靖十八年(1539年)二月十九日合葬于刘春墓。刘大年墓志残佚过半,刻字多不全。刘大年为刘春第二子,先刘春一年而卒,后袝葬于刘春夫妻合葬墓旁。

 

翰林坟墓地袝葬墓2号墓正面照

 

刘春夫妻均获皇帝谕祭,由工部治葬事。刘春夫妻墓为石构双室合葬墓,尚有大部分石象生保留,包括石翁仲、石虎、石马、石羊等。2000年10月12日,巴南区人民政府以“翰林坟石刻造像”公布为巴南区文物保护单位。翰林坟实为翰林坟墓园,地理环境气势恢宏,可视为陵墓型山水文化景观的典范,详细内容待另文分解。

 

翰林坟墓地地理环境

 

最后仍以《赠刘春刘台》诗结尾,诗为谢迁所作。谢迁,浙江余姚人,成化十一年(1475年)进士第一,即状元。而在成化六年(1470年),刘规授为余姚知县。刘春师从谢迁治三礼,后来,刘春举乡试第一、进士第二。其弟刘台再立解元,又举进士。谢迁诗曰:

绣衣遗老未成翁,金匮仙郎早录功。家有甲科传世屡,郡名重庆与堂同。蓬莱绝顶天仍近,滟滪高时峡始通。莫学相如誇汉史,上林词赋待才雄。

 

参考资料:

1.(明)焦竑等:《国朝献征录》,台湾:台湾学生书局,1986年。

2.(明)张文耀等:《[万历]重庆府志》,重庆市地方志办公室整理、影印,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20年。

3.(明)刘春:《东川刘文简公文集》,《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续修四库全书(第1332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

4.(清)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

5.(清)王尔鉴等:《[乾隆]巴县志》,乾隆26年(1761年)刊本。

6.(清)王梦庚、寇宗:《[道光]重庆府志》,道光23年(1843年)刊本。

7.(民国)朱之洪等修,向楚等纂:《巴县志》,民国28年(1939年)刊本。

8.董宴明:《明代刘台夫妇墓》、《刘规墓碑》,《九龙文史》第6辑,1995年。

9.中国文物研究所、重庆市博物馆编:《新中国出土墓志·重庆》,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年。该书收录了“明大中大夫广东布政使左参政是闲刘公墓志铭”、“明诰封宜人刘母蹇氏墓志铭”、“赠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刘公墓表”、“明故掌詹事府事资政大夫礼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赠太子太保谥文简东川刘公墓志铭”。

10.“明诰封一品太夫人刘母蹇氏墓志铭”墓志石,展陈于巴南区博物馆,墓志文由巴南区文物保护管理所提供。

11.彭伯通编:《重庆题咏录》,重庆:重庆出版社,1985年。

12.袁江玉、胡贵梅著:《明代职官制度与官员服饰》,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2014年。

13.陈茂同编:《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北京:北京昆仑出版社,2013年。

14.任世国:《明朝刘春政治品格浅析》,《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3期。

15.周必素、彭万、韦松恒:《贵州遵义播州杨氏土司墓葬出土陶俑刍议》,《南方文物》2019年3期。

16.陈超:《明代女性碑传文与品官命妇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

17.宋继刚:《明代文官恤典研究》,东北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

18.刘小龙:《明代四川进士群体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

 

作者: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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