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关于合作开展北碚组团A2-1、A8-2-3、I15-01-2、I10-02、I18-02、J01-8、J01-9等7个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的公告
各高校及文博事业单位:
北碚组团A2-1、A8-2-3、I15-01-2、I10-02、I18-02、J01-8、J01-9等7个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是我院承担的配合基本建设考古工作项目,该项目对工作周期要求紧,工作成果质量要求高,亟需立即实施。
经院长办公会同意,现发出合作意向公告:工作内容为对北碚组团A2-1、A8-2-3、I15-01-2、I10-02、I18-02、J01-8、J01-9等7个地块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调查勘探项目的总面积为155070平方米,每个地块形成1份工作报告(纸质件、电子档各1份)(详见附件1),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合作经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4.074865万元。
有意参与本项目合作的高校及文博事业单位须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领队)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请于2023年9月28日17点30分之前向我院提交合作意向函。合作意向函格式自拟,附件包含上述材料和我院格式的合作报价函(详见附件2)。
附件:1.北碚组团A2-1等7个地块情况表
2.合作项目报价函
联系人:纪闻 联系电话:023-63524310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
北碚组团A2-1等7个地块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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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面积(平方米) |
合作经费上限(万元) |
完成时间 |
工作成果 (纸质件、电子档各1份) |
1 |
北碚组团A2-1 |
13657 |
34.074865 |
30天 |
《北碚组团A2-1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2 |
北碚组团A8-2-3 |
4918 |
《北碚组团A8-2-3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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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碚组团I15-01-2 |
22706 |
《北碚组团I15-01-2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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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碚组团I10-02 |
23427 |
《北碚组团I10-02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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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北碚组团I18-02 |
31883 |
《北碚组团I18-02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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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碚组团J01-8 |
24751 |
《北碚组团J01-8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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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北碚组团J01-9 |
33728 |
《北碚组团J01-9地块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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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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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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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合作项目报价函
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我方知悉贵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作项目名称)的合作意向,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合作项目报价。
1. 我方承诺具备完成该合作项目的专业技术和研究人员、技术和研究水平,有相关工作业绩,能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技术标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考古事故,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从业记录。
2. 我方承诺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试行)》《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和国家文物局有关调查、勘探、发掘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技术规范,完成合作项目,并自觉接受贵院的监督和考核评价。
3. 我方完成该合作项目的报价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此报价为包干含税价,我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合作经费。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