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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又再次思考了自己的回答,虽说这个回答是比较严谨的,但明显不能解决她的问题。表面上,她是在问“采集”和“出土”有什么区别,实际上是对考古地层学和类型学的好奇。所以,思索再三,我换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或许缺失一些严谨性,却是我认为有助于朋友理解的。
简单来说,考古发掘过程中是需要逐层划分地层的,每个器物都有对应的层位。而采集品缺失了它的出土层位,因此在学术研究上的可信度就下降了。缺失了出土层位后,它就无法证明自己的废弃年代,基本上只能靠后期研究判断了,需要用到类型学研究结果(类似于血缘鉴定,找DNA相似度),来给它找到与自己相关的文物信息。出土物的出土层位和出土位置很清晰,与它同一层位的文物都可以作为支撑它的年代以及相互关系,因而研究的可信度最高。
丁公陶书
丁公陶书是有具体的出土位置和出土层位关系的,位于龙山文化城址东部,在H1235内(H为灰坑,下同),属于龙山文化遗存。这片陶文的发现证明了龙山文化时期已经有文字出现了。在发现这片刻有“不认识的道道”的陶片后,负责该灰坑的工作人员先调看了H1235的相关工作记录和全部出土遗物,随后,对这批出土物的运输、存放、刷洗、整理进行了详细了解与分析,最后,全面细致的对该灰坑及相关遗迹的层位关系和出土遗物进行了核检,对出土于该灰坑的一千多枚陶片反复检查,确定没有一片晚于龙山时期。同时丁公陶片本身器型也很明确,是一件大平底盆的底部残片,是龙山文化晚期阶段的典型器物。由于H1235的一半在探沟内,另一半在探沟外,在国家文物局考古专家组及国内部分专家亲赴遗址察验层位后,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扩方,发掘H1235位于探沟外的另一半,从层位关系和出土器物两方面进行验证。在层位关系上,H1235被另一个龙山晚期的灰坑打破,卡住了它的年代下限,它又打破了另外几个龙山时期的灰坑,卡住了它的年代上限。在出土器物上,该灰坑出土的1400多件陶、石、骨、蚌器及残片,未发现有晚于龙山文化的,且该灰坑出土的具有分期意义的陶器均为龙山文化晚期的典型器物。因此,基本可以确定,H1235的年代为龙山晚期(偏早)。
不同角度的绿松石小兽
1975年8月,河南省偃师县翟镇公社四角楼大队在其大队部南约20米处取土时发现绿松石小兽。同批发现的还有乳钉纹青铜爵及七孔大刀、牙璋、钺形器、柄形器等玉石器,其中,乳钉纹爵后来成为二里头遗址博物馆镇馆之宝。发现这批器物后,大队马上逐级上报,最后上交给了当时的偃师县文化馆(当时县一级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文物管理部门)。这批文物的信息首次发表是在《考古》月刊1978年第4期,以《二里头遗址出土的铜器和玉器》为题,整篇简讯不足一页,其中涉及绿松石小兽的信息只有一句“小绿松石数十个,有的雕成小动物,或为装饰品”。后于1999年《偃师二里头:1959—1978年考古发掘报告》正式出版发行报告,报告中收录了这批文物,但涉及绿松石小兽的部分也只是“还有绿松石饰等”。1999年,洛阳市文物管理局编纂《古都洛阳》文物图集,首次公布此物图片,并附有说明文字:绿松石兽,二里头遗址出土,长宽高均不超过0.5厘米,放大镜下可看出是一只狮,目前中国发现的最早的微雕品。2005年,《中国出图玉器全集》河南卷收录该器,定名“微雕玉兽”,称其属于二里头文化。2012年,洛阳博物馆藏品图录《河洛文明》收入该器,定名为“微雕绿松石兽”,年代为公元前2070—前1600年。但实际真的如此吗?二里头文化遗物中缺乏雕塑作品,未见与此类相关的器物。类似的微雕动物文物常常出土于两汉魏晋至六朝的墓葬中。从微雕小兽的形象看,狮子的原产地不在东亚,狮子进入东亚最早不过汉代。我国的史籍中记载狮子最早的是《汉书·西域传》。综合各方资料看,绿松石小兽的时代和定性疑点重重。
这样的解释虽不够严谨,但是相信这两则故事应该能解决我那位朋友的疑惑了。
以上两则考古故事的更多细节可以查看许宏老师的《发现与推理》。这两则故事是我从许宏老师讲座里听来的,后来再看了这本书,根据参考文献补足了一些细节。
绿松石小兽图片出处前文已有,不再赘述。丁公陶文图片亦引用自《发现与推理》。
图文:黄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