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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修订《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重庆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物调查、勘探、发掘项目合作管理办法》
发布人:  2025-08-27

近日,为适应新形势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合作模式,提升合作效率与质量,加强并规范对合作单位的管理,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对院合作管理办法进行了全面修订。

新修订的合作管理办法在广泛征求了院内各部门和院领导意见、深入调研分析并结合既往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对原办法中的诸多条款进行了调整与完善。

在合作项目准入方面,新办法明确了更为严格且清晰的合作单位准入标准,强调了合作单位技术规范和接受我院全过程监督与考核。对合作项目区域划分提出了参考标准,并以此参考标准规范了合作项目经费上限。同时,优化了合作流程,在细化和规范化合作单位选取过程中,明确了合作项目院内各参与部门的职责,优化和提高了合作单位选取的规范性。

此外,新办法首次在合作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成果署名权和项目保密等方面提出了对合作单位和合作项目的要求。从多方面严格把控合作项目,确保合作依法依规、有序推进。

此次合作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充分发挥合作优势,推动资源整合与协同发展。它将为重庆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各类合作项目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助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具规范性的合作发展新局面,在促进业务拓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陈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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