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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将加强社会文物领域管理和服务工作
发布人:重庆考古网  2012-07-24
  7月5日,国家文物局在京组织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有关社会文物领域管理与服务工作的新情况。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我国文物流通市场得到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参与文物流通收藏的热情高涨,各地电台电视台等竞相推出文物鉴赏鉴定类节目。但与此同时,文物流通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鉴定、虚假宣传等问题也日益凸显,如何实现文物合法规范流通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前不久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中也对加强文物流通领域监管、引导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引导、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健康发展,切实加强社会文物管理工作,国家文物局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包括国家文物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以及中国文物学会、中国博物馆协会联合公布新修订的《中国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此外,国家文物局还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研究开展文物旧货市场的管理工作。
   
  这些文件的出台和工作的开展,寓服务于管理之中,其主要目的,一是普及文物鉴赏、审美知识,倡导文物收藏的正确理念,宣传蕴含在文物之中的宝贵精神财富,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二是不断探索和积累加强文物流通市场管理的做法与经验,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三是逐步深化对文物市场发展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在处理好文物流通领域种种乱象及深层次问题,推动文物市场趋于理性、规范等方面,承担起政府管理部门监管、引导和服务的职责。
   
  下一阶段,国家文物局将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针对当前文物拍卖中存在的知假拍假、虚假宣传、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国家文物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对文物拍卖经营资质查验、严格确定不得上拍文物、强化拍卖专业人员征集鉴定责任、健全标的审核制度、严格标的报审管理、规范拍卖图录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等方面工作进行明确规范。
   
  二是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加强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管理。为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文物收藏观念,国家广电总局与国家文物局将联合开展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规范管理工作,在国家广电总局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宣传导向、内容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鉴定专家标准提出严格要求的同时,国家文物局也号召各类文博单位,积极参与此类电视节目制作,为相关文物的遴选、文物价值认知、文物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等方面提供帮助。
   
  三是针对在文博职业道德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文物、博物馆工作者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文博工作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思想道德基础,规范职业道德行为。
   
  四是研究推动文物旧货市场管理工作。针对一些文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缺乏监管等问题,国家文物局将会商公安、海关、工商部门,对古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提出具体措施,逐步达到规范引导文物旧货市场中文物经营活动、促进文物旧货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中国文物报 记者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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