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文物局报送了《关于开展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的报告》,并提交了《四川省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汇总表》、《四川省申报文物数量统计表》,标志着四川省全面完成了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工作。
为做好此次调查,四川省各级普查办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以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全覆盖为目标,层层部署,分级承担调查任务,积极组织,认真开展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克服了四川幅员辽阔、地形复杂、宗教活动场所较多、民族地区占地面积广等困难。为确保调查覆盖率和数据的准确性,四川省各级普查办积极协调包括统计、工商、编办在内的相关部门,获取辖区内已登记的国有单位名录。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党委政府、公文交换、行业系统、街道社区等渠道向当地国有单位逐一发放《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登记表》,派出普查员走街串巷,深入街区,到各国有单位进行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协助表格填写,克服了一些单位拖延、推诿、拒绝填报调查表的困难。为配合此次调查工作,各级普查办还开展了报纸、电视、网络、海报、折页、公交广告、城市广场LED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的宣传活动。
截至2013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了全省21个市(州)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汇总,编制完成《四川省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汇总表》,并依据此次普查规范以及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有关材料的通知》精神,对调查数据进行了认真检查和修改完善。
此次调查,应调查国有单位(含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宗教活动场所,下同)63419家,实际调查国有单位63419家。全省反馈收藏有文物的国有单位共896家,其中,中央属单位7家,省属单位17家,地市属单位79家,县区属单位489家,街乡属单位50家,其它单位254家;按单位类型来看,在896家反馈收藏有文物的单位中,有243家属于专业文物收藏单位,其中博物馆148家,图书馆18家,美术馆1家,档案馆65家,另外664家则属于非专业收藏单位。此外,四川省汇总了各地国有单位申报文物的数量并形成了《四川省申报文物数量统计表》。经调查,四川省符合此次普查认定范围的文物数量共计1,765,233件(套)。
国有文物收藏情况调查的全面完成,为四川省下一步顺利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认定及信息采集登录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段炳刚)
文章源自:中国文物报(2013年12月20日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