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重庆市文物局组织召开2014年全市文物工作会议,总结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工作。重庆市文化委员会主任汪俊,重庆市文化委员会副主任、市文物局局长幸军出席会议。各区县(自治县)文广新局分管领导、文管所所长(博物馆馆长),各直属文博单位负责人,部分民办博物馆、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负责人,以及市文化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市文物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汪俊首先代表市文化委作了重要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全市文物工作取得的成绩,尤其肯定了市文物局2013年在抓亮点、抓突破、抓重点、抓利用、抓基础、抓保障方面所做的工作。对当前文物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他指出,从国际、国内和全市范围看,文物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党和国家对文物工作日益重视,文物事业发展正面临宝贵机遇;同时,文物工作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城市建设开发和文物保护的矛盾依然存在,文物事业投入与文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缺口还很大,文博专业人才队伍与全市文物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极不适应,文物保护与旅游、科技等方面的融合度还不够,等等。他强调,新的一年,全市文物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2013年国家文物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突出改革、发展、管理三大主题,将文物保护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文物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加快建设具有重庆特色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努力开创全市文物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一是要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文物系统改革创新。二是遵循文物事业发展规律,弘扬传承历史文化价值。进一步加强城镇化中的文物保护,切实提高文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发挥文博单位的社会教育功能,自觉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三是切实履行文物部门职能,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加强文物保护规划编制及文物保护基础工作,健全完善文物保护机制。
幸军代表市文物局对2013年全市文物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4年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指出,2013年全市文物保护各项工作推进顺利,一是全面开展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在全国率先完成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调查摸底,整体全面转入第二阶段文物信息采集登录;二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得到加强,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5处,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顺利推进,渝中区老鼓楼衙署遗址荣获“2012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潼南大佛本体保护修复工程入选“2012年度全国十佳文物维修工程”,钓鱼城遗址成功入选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单位“四有”、保护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扎实推进。三是博物馆公共服务全面加强,新增博物馆4家,免费开放博物馆全年参观人数达1735万人次,出台《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三峡博物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获国家文物局可移动文物修复设计甲级资质。四是文物科研与人才建设成效明显。五是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加强。圆满完成对旅游等开发建设中的文物保护专项检查,加大了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查处力度,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六是文博宣传工作富有成效。成功举办第四届重庆文化遗产宣传月,组织召开了大足石刻国际学术研讨会。同时传达了中央和市领导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等会议关于文化传承、文物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及要求,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领导重要批示和会议精神,立足文物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落实工作措施,加快推动全市文物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关于2014年文物工作,他重点强调做好七个方面:一是做好新型城镇化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二是统筹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三是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四是加强项目储备和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五是加快推进第一次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六是扎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七是积极开展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
会议还对国家、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行了安排。会上印发了《2013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精神传达提纲》、《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庆市市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重庆市文物工作总结》及《2014年重庆市文物工作要点》。(特约通讯员 黄秒斌)

文章源自:国家文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