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重庆市副市长谭家玲主持会议,研究重庆市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世奎、市政府三峡文物保护专家顾问组副组长王川平、市文物局局长幸军等参加会议。
在听取市文物局、市移民局负责人关于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三峡工程验收工作安排的汇报后,谭家玲强调,一是要掌握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文物局《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大纲》开展工作;二是要落实责任。按照原三峡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实施的属地、属市、属项“三属”原则落实责任;三是要发挥专家作用。积极发挥市级验收专家组的技术指导作用,多请国家文物局验收专家组出主意、提建议;四是要把握好进度。把握好自查、初验、与国家文物局专家组对接、迎接验收检查四个步骤和时间节点;五是要注意验收范围。档案验收、实地验收并重,重点在实地项目验收;六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区(县)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专家小组,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开展;七是要加强三峡文物保护成果的宣传与展示。
同日,重庆市文物局会同市移民局积极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召开了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相关区县文广新局、文管所(博物馆),以及相关直属文博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重庆市移民局负责人介绍了三峡移民工程验收整体工作安排;市文物局三峡办负责人就国家文物局《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大纲》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就重庆三峡文物专项验收工作作了具体安排;相关单位就地面文物保护工程单项项目自验方法进行了讲解。幸军最后就做好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按照国家文物局、重庆市政府的部署,成立市级、区县级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机构,并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各级相关部门和实施单位要按照三峡文物保护项目责任分工,尽快完成扫尾工程和资料整理工作。三是要细化工作措施。严格验收时间和工作步骤,推进工作速度,严格验收范围和标准,完善验收资料,加强协调沟通。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