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8个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黄秒斌报道 7月下旬,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下发《关于公布2014年第一批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琉璃渠村等327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其中重庆市有8个传统村落列入,分别是:重庆市涪陵区大顺乡大顺村,綦江县(现为綦江区)东溪镇永乐村,忠县新生镇钟坝村,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民族村,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酉水河镇河湾村、后溪村,苍岭镇大河口村、南腰界乡南界村。
今年4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基本要求、保护措施、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以及中央补助资金的申请、核定与拨付。按照此文件要求,重庆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市文物局联合开展了第三批中国传统村落申报工作,共申报中国传统村落93个。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中国传统村落进行了技术审查,最终确定327个中国传统村落列入201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范围,涉及重庆8个。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201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