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重庆市文物局召开全市文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传达贯彻2014年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精神。市文化委副主任、市文物局局长幸军主持会议,各区县(自治县)文物管理所、博物馆(纪念馆),直属各文博单位,部分重点博物馆、民办博物馆主要负责人,以及市文物局全体干部参加了座谈会。
幸军向大会集中传达了2014年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精神,对上半年重庆文物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下半年重点文物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随后,参会人员分成3组,围绕文物保护法修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文物保护项目储备、文物合理利用、文物安全等文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热烈讨论,并提出了建议意见。
幸军最后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一是要认真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各单位组织本系统、本单位认真学习、传达本次会议精神,要借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和全市文博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召开的良好契机,重新审视文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做好文物保护带头人,切实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良好的文物保护氛围。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要求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科学谋划,明确今后工作的方向和思路,并对照文物博物馆“十二五”发展规划,找准定位和差距,确立自己的目标和任务,强化措施,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三是要切实抓好当前文物工作。重点抓好八项工作,即:认真组织修改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着力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切实抓好文物保护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基础工作,有序推进博物建设管理,加强文物安全管理,统筹抓好文物合理利用,做到抓全面、抓重点、抓亮点、求突破,切实提高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推动全市文物工作再上台阶。(特约通讯员黄秒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