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等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狠抓改革攻坚,提升法治水平,进一步加强管理,进一步夯实基础,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各项任务。
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文物法治建设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文物系统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贯穿文物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一要按照科学立法的要求,加快推进文物保护法修订进程,争取列入国务院一类立法计划。二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履行部门职责,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到各项审批有法律依据、各项审批监管要依法问效问责。健全行政事项内部决策程序。完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三要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提高执法效能,依法惩处各类文物违法行为。四要按照全民守法的要求,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联合司法部开展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大力宣讲文物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条款。
●不断深化文物系统改革
继续深化文保工程项目审批机制综合改革。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规范行政审批管理的要求,编制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和内部业务手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受理,对申报项目实行限时审核。完善第三方评估的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建立失信惩罚机制,提高第三方评估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时效性,逐步做到权责利相统一、委托与监督相结合、绩效评估与购买服务相挂钩。发布博物馆理事会章程示范文本和指导意见,开展博物馆理事会制度建设区域试点。下放馆藏一级文物的复制、拓印行政许可;公布国家文物局的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修订《国家文物局工作规则》。
●努力拓展文物合理利用
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全面推进抗战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在186处国保单位抗战文物中,凡是文物系统管理使用的国保单位抗战文物要在2015年9月前全部开放,文物系统外管理使用的大部分实现定期或局部展示开放。推广完善博物馆青少年教育试点经验和示范项目,与教育部门联合督查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进行社会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建设博物馆青少年教育项目资源库,建立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全国博物馆精品展览展出季活动,推出12个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展览。支持指导国家一级博物馆与基层博物馆建立借展、联展、巡展合作机制。指导中国博物馆协会开展群众最喜爱的十大文博创意产品和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文博创意产业示范单位评选。
●加快实施重点文保工程
文物保护工程要加强统筹协调,重点引导,兼顾一般。重点推进石质文物保护、彩塑壁画修复、“一带一路”沿线文物保护项目。重点实施新疆、西藏、川滇甘青四省藏区国保单位保护维修工程。全面开展第七批国保单位重点文物抢修工程。总体部署茶马古道、万里茶道、蜀道的保护与展示。对上述重点项目,国家文物局将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技术支撑上予以倾斜。实施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建成一批古城古镇古村落防火设施和古墓葬防盗掘设施。加强日常养护和岁修。开工建设南海基地,继续开展海上丝绸之路、西沙海域、山东沿海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做好南海I号考古发掘和丹东I号沉船调查。启动明清海防文物考古调查项目,完成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做好土司遗址、花山岩画申遗工作,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监测预警国家平台和基础数据库建设,编制丝绸之路和大运河保护状况报告。会同住建部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街区检查评估。加强馆藏珍贵文物修复,提升文物修复技术装备水平,重点实施纺织品、漆木器、青铜器修复项目。重点扶持市县级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改善基层博物馆藏品保存环境。发挥国家一级博物馆和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的技术优势,进行结对式传帮带,为国家二、三级博物馆和基层博物馆培养可移动文物修复力量。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要坚持整体保护理念,推进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文物保护与文物安全、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整治相结合。要搞好项目储备,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更好发挥重大项目的导向作用和综合效益。
●着力提升宏观管理能力
狠抓基础管理。国保单位的四有工作和规划编制及公布是依照法律、国务院文件设定的两项基础工作。狠抓工程管理。要围绕招投标、开工、完工、验收四个关键环节,创新全程监管手段,完善项目实施程序,切实解决违背招投标规定、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等问题。狠抓博物馆管理。国有博物馆要结合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加强藏品管理,完善建卡建档建账;要拓展博物馆藏品征集范围;开展民办博物馆运行评估,规范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狠抓社会文物管理。健全民间收藏文物鉴定社会服务机制;制定文物交易负面清单;协同有关部门规范文物、古玩和旧货市场秩序;加强对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文物进出境管理与服务,推动文物追索返还取得新成果。狠抓资金管理,加强预算管理、定向调控、监管协同,提高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导向作用。加强风险防控、信息公开、全程监督、技术防腐。
●积极完善发展保障措施
2015年,是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攻坚年。要加快普查信息登录进度;启用普查平台综合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加强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审核,建立普查数据在线抽样审核工作机制。整合科技创新平台,稳步推进文物保护装备产业化及应用计划,完成第二批申报项目遴选入库。持续推进人才培养“金鼎工程”,继续办好县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文物安全管理与执法督察人员培训班;要结合文物保护重点工程的实施,培养人才,建强队伍。拓展对外交流合作,“文物带你看中国”项目配发到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继续开展援外文物保护工程项目。举办文化遗产日重庆大足主场城市、国际博物馆日和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国家文物局和各省文物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周密组织,提前谋划,研究设计“十三五”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编制“十三五”规划。
(根据2015年全国文物局长会议材料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