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与展望
纪念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立50周年暨4·18国际古迹遗址日设立33周年
今年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成立50周年。作为世界遗产委员会的专业咨询机构,50年来ICOMOS为世界范围内文化遗产的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而其中的一大创举,就是推出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该纪念日起源于1982年4月18日,当时在ICOMOS于突尼斯哈马马特召开的执行局会议上,有代表提出成立专门的日子庆祝世界各地遗产的多样性。这一建议被ICOMOS执行委员会通过,4月18日自此成为ICOMOS“古迹遗址日”。在次年11月召开的UNESCO第22届大会上,UNESCO专门就此通过一项决议,号召各缔约国把每年的4月18日设立为“国际古迹遗址日”。
根据ICOMOS国际秘书处主任Gaia女士的介绍,从该纪念日设立之初到2000年,主要是由ICOMOS的国家委员会各自组织纪念活动,UNESCO则通过ICOMOS对其中一些活动给予适当的经费援助,但当时在全球层面并没有统一的纪念主题。
从2001年开始,在时任ICOMOS主席佩赛特的倡导下,每年的古迹遗址日都会确定一个纪念主题。ICOMOS号召其国家委员会在纪念日前后围绕该主题举行各类活动,包括为民众提供免费参观古迹、遗址和各种修复工程的机会,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媒体进行宣传,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和采访,举办展览等,以此引起社会各界对于古迹遗址保护的关注。
古迹遗址日的主题与特点
导向性
为古迹遗址日设立主题的初衷是让某一类遗产类型更多地得到世界各地专业人员和民众的关注,从而促进其研究和保护,因此被选择的遗产类型或者需要加大宣传力度,被更多人熟悉和了解,或者在全球范围内都面临着威胁,亟需加强保护。
如2001年的主题“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即是基于ICOMOS《面临危险遗产的年度报告》,希望能以此唤醒人们对世界各地面临消失的历史村镇和传统工艺的重视。此后多年的纪念主题,如2002年的“20世纪遗产”、2003年的“水下文化遗产”、2004年的“土建筑与遗产”、2006年的“工业遗产”、2007年的“文化景观和自然纪念物”、2008年的“宗教遗产和圣地”、2009年的“遗产与科学”、2010年的“农业遗产”、2011年的“水文化遗产”,以及2013年的“教育遗产”等,也都是文化遗产中较为特殊,或者需要加大研究和保护力度的遗产类型。而通过相关专业和公众活动,古迹遗址日也极大地推动了该类遗产在世界范围内的关注度。
以2011年的“水文化遗产”为例,在ICOMOS的倡导下,全球各地共有34个ICOMOS的国家委员会在各自国内举办了丰富多彩的纪念活动。如ICOMOS澳大利亚国家委员会于当年四月在澳国内各地组织民众免费参观重要的水利设施,并举办相关公共讲座和学术研讨会。此外,ICOMOS邀请专家以“文化遗产与水”为题撰写论文,还按照“水与土木工程”“水与农业和工业”“水与建筑美学”“水与人居环境”四大主题,编制了详尽的参考书目。由此可见,古迹遗址日纪念主题的设定,不仅能在当时提高公众和学界对于相关遗产类型的了解和关注,也为今后的专业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具有明确科学的导向性。
时效性
除了以特殊和面临威胁的遗产类型为主题,古迹遗址日的主题也会结合当年遗产界的重大事件。如2012年是《世界遗产公约》推出四十周年,当年古迹遗址日的主题便是“世界遗产”,ICOMOS还为各国家委员会的纪念活动建议了以下主题:
——世界遗产对于可持续发展及改善遗产地社区生活品质的作用
——遗产地社区在世界遗产申报和监测中的参与
——理解和在遗产地宣传世界遗产的突出普遍价值
——培养和提升遗产地人们参与意识的手段
——申遗利益在当地的合理分配
——ICOMOS国家委员会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中的作用
全球各地包括我国在内共有三十多个ICOMOS国家委员会和科学委员会举办了相关纪念活动,成为《世界遗产公约》四十周年纪念中亮丽的一笔。
2014年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100周年,ICOMOS将当年古迹遗址日的主题定为“纪念性遗产”。ICOMOS指出,由于一战史无前例的巨大破坏力和波及全球的影响力,社会各界对这场现代人类社会的巨大悲剧采用了一种新的纪念形式,比起战争中的重大事件和英雄人物,人们开始更加关注牺牲的意义以及无数死难者的生命个体,并由此产生了独特的纪念性的古迹与遗址。ICOMOS介绍了纪念性遗产的多样形式,包括碑刻、特殊建筑形式的陵园、宏伟的雕塑作品,以及包含具有纪念价值的元素,如配有专用标识牌的废墟或工业遗迹、或一些以历史事件或人物命名的公众广场等等。ICOMOS还列举了《世界遗产名录》中重要的纪念性遗产,如印度的泰姬陵、日本的广岛和平纪念公园及原子弹爆炸圆顶屋、波兰的弗罗茨瓦夫百年厅以及美国纽约的自由女神像。“纪念性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以及ICOMOS的相关阐述,无疑把人们对战争遗产和其他相关遗产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对于我国今年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加大抗战文物的保护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遇上ICOMOS成立的重要周年纪念,当年的古迹遗址日也会选择以此作为主题,如2005年的主题为“纪念ICOMOS成立四十周年”,而今年的主题为“纪念ICOMOS成立五十周年”。为此ICOMOS于今年3月在巴黎总部举办了以“国际合作如何有助于解决遗产保护的主要挑战,及ICOMOS的角色”为题的圆桌会议和纪念酒会,ICOMOS波兰委员会也将于六月举办“转型中的遗产:21世纪的遗产保护——问题、挑战及预期”国际研讨会。
自主性
ICOMOS为古迹遗址日设立主题的一大目的是鼓励世界各地的人们思考和关注文化遗产对其生活、身份和社区的重要性,从而提高人们对文化遗产多样性和脆弱性的认识,并为保护遗产做出贡献。因此在ICOMOS每年设立的主题之外,各国委员会可以自主选择各自的纪念主题。如2012年,ICOMOS德国委员会为纪念古迹遗址日举办了题为“电和城市——电气之城柏林的遗产”的研讨会,以柏林的工业遗产作为研讨主题,而当年印度国家委员会为纪念古迹遗址日举办研讨会以“城市和政治权力”为主题。
中国的古迹遗址日活动
中国作为ICOMOS的重要成员,一直以来也非常重视古迹遗址日的纪念活动,尤其是自2006年以来每年举办的文化遗产保护无锡论坛,成为我国庆祝古迹遗址日的最重要活动,在国际上也具有重大影响。回顾历年无锡论坛的主题,有一些年份的主题直接呼应当年的古迹遗址日主题,如2006年的主题“工业遗产”和2012年的主题“世界遗产”,而其他几年无锡论坛的主题,如2007年的“乡土建筑”、2008年的“20世纪遗产”、2010年的“文化景观”和2011年的“运河遗产”等,也无不受到了古迹遗址日主题的影响。这进一步证明,ICOMOS对于古迹遗址日主题的选择是科学的,对于世界各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有广泛的适用性,同时也表明,古迹遗址日在我国得到了很好的本土化。一方面,通过古迹遗址日的活动,公众加深了对相关遗产类型的了解,另一方面,通过古迹遗址日和无锡论坛等活动搭建的对话平台,推动了国内外文化遗产工作的双向交流。如通过无锡论坛邀请国内外专家对文化景观和运河遗产进行专业深入的讨论,促进了业界对于这两类遗产价值和保护管理的更好认识,近几年申遗成功的几个项目,如杭州西湖文化景观、哈尼梯田文化景观及中国大运河等,一定程度上都从中获得了有益的启示。
当然,在肯定古迹遗址日重要意义和其所获得的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 ICOMOS作为一个非政府组织,其号召力和组织动员力还是有一定局限,这也导致古迹遗址日的影响力要小于其他一些遗产纪念日。如在欧洲,影响最大的是“欧洲遗产日”。它属于《欧洲文化公约》50个缔约国的联合行动,最早由法国文化部提议,1985年经欧盟委员会和欧洲理事会联合发出倡议,如今已经发展成为欧洲影响最大的参与性文化活动,旨在展示欧洲各国的文化、传统、建筑与艺术,加深欧洲民众对欧洲文化丰富性和多元性的认识,促进民众之间的相互理解。
而在我国,更为大家所熟知的也是被国务院正式认定的每年六月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虽然这两个纪念日的关注点有重合之处,但对于亟需提高民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我国来说,关于文化遗产的节日是多多益善。因此,对于古迹遗址日,我们还可以做很多实质性的工作提高其影响。
对于古迹遗址日的几点建议
加强研究与国际交往
如上文所述,古迹遗址日所确立的主题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导向性,我们应该以该纪念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遗产类型的研究,这对于深化对该类遗产的认识与保护,从而提高我国整体的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水平有重要意义。与此同时,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实践在很多方面已经走在世界前列,我们也可以借助古迹遗址日这一机会和平台,更好地向国际同行介绍我国的相关成果,提高我国在国际遗产界的影响。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
多年来,通过无锡论坛和其他纪念活动,古迹遗址日在我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时代发展的战略高度,就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发挥文物资源作用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在此大好形势下,古迹遗址日的宣传和社会影响理应提高到新的高度。在每年古迹遗址日来临时,可通过国家文物局和ICOMOS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积极向各文博机构,尤其是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和社会各界发出号召,在古迹遗址日前后围绕相关主题组织开展活动,进一步拉近文化遗产保护与公众的距离,扩大文化遗产保护在全社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