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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15-04-27

     本报讯  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经过近20年艰苦奋战,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画上圆满句号。这项工作中,湖北、重庆库区共实施文物保护项目1128项,其中地下文物保护项目764项,发掘保护出土文物25万余件(套);地面文物保护项目364项,包括四大重点工程——张桓侯庙搬迁保护工程、忠县石宝寨保护工程、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建设工程、屈原祠仿古新建工程都已顺利竣工并及时对公众开放。

  2014年,根据国务院三建委关于三峡工程整体验收工作总体安排,国家文物局负责三峡工程文物保护专项验收工作。国家文物局成立以童明康副局长为组长的验收工作组,并制定验收大纲组织开展验收工作。2015年初,按照验收计划,湖北省、重庆市文物局先后完成湖北、重庆库区文物保护初验工作。2015年3月11日至17日,国家文物局组织专家组赴库区实地查勘资料、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102项抽查项目进行打分,做出评价,开展终验的技术性验收环节,并在此基础上编写专项验收报告。

  4月13日至16日,童明康带领验收工作组自重庆出发至宜昌,沿途对三峡工程开展文物保护工作的万县旧城墙、云阳张桓侯庙、文昌宫、巫山江东嘴、秭归凤凰山文物搬迁保护地点进行检查,并检查了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巫山博物馆、宜昌博物馆等三峡库区出土文物和资料保管情况,开展终验的行政性验收环节。之后,国家文物局召开专项验收总结会,组织湖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及文物、移民部门、库区各区县相关负责同志共同对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验收情况进行研究、总结。

  童明康对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总体实施情况做出高度评价,充分肯定了各级地方政府、文物、移民等部门和广大文物考古工作者在这一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童明康指出,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完成,抢救保护了一大批重要文物,是三峡工程胜利竣工的重要保障,并在抢救保护好文物的前提下注重合理利用,充分发挥文物资源的社会效益,促进了库区文化产业和旅游经济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在实践中摸索、创造、检验出一套工程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三峡文物保护工程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三峡文化的研究,构建了较为完整的三峡历史文化序列,同时,大大促进了我国考古人才的培养,在中国考古学发展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童明康对验收工作细致准备、科学实施做出肯定,并指出验收工作的完成是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重要的里程碑,也是三峡文物保护工作新的起点。他要求,省市有关部门应根据验收结论进一步完善工作,以消落区地下文物保护为重点,积极做好三峡后续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峡文物保护的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文物工作要拓宽思路,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推动文物合理利用。

  2015年度,国家文物局将编制完成验收报告报送三建委,全面完成三峡工程文物保护验收工作。 (文   宣)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 201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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