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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 利用 传承 发展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15-09-29

    记者:励局长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作出了系列重要论述和批示。首先请您给我们的读者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励小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他多次强调,要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发展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要修旧如旧,保留原貌,防止建设性破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的系列重要论述,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高度自信,对文物工作的高度重视,为新时期文物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保护身体力行、一以贯之,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做出了表率。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文化遗产,关键在于领导重视,关键在于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记者:数量众多、类型多样的文物,是中华文化源远流长、一脉相承的实物见证。加强文物的保护与管理,是文物工作的首要任务。那么,近些年来,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方面的进展?

  励小捷: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各级政府认真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各地积极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把文物保护逐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领导责任制,出台了一系列加强文物工作的政策措施。北京、湖南、江西、陕西等省市将文物保护作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纳入考核指标。

  文物保护经费大幅增加。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将文物保护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力度。1995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文物保护资金283.6亿元。十八大以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文物保护资金428亿元,2012年128亿元,2013年140亿元,2014年160亿元。

  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十二五”以来,组织修复濒危馆藏文物24000余件。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从无到有,两年实施预防性保护项目108个,每年投入超过7亿元,馆藏文物保存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十二五”前4年实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程3208项、文物安防工程1012项,编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335个,推动各地划定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水下文物保护工作实现突破。现代科技被广泛用于文物保护和展示利用。

  考古发掘取得一批新成果。基本建设考古有力配合了国家基本建设,抢救保护了一大批珍贵文物。像三峡文物抢救保护工程,南水北调、高铁、高速公路、城市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等。早期遗址的重要发现,推进了中华文明起源研究。边疆民族地区考古发现,进一步理清了区域文化发展脉络和古代各民族文化交流情况。

  文物保护理念的坚持与创新。经过几代人的探索,在借鉴国外经验和我国文物保护实践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一些文物保护的基本理念和原则。比如: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修旧如旧,最小干预的原则;原形制、原工艺、原材料的要求;可逆性、可识别性原则,等等。随着文物保护对象和类型的不断拓展,文物保护工作重点的调整和社会对文物利用的强烈需求,我国文物保护的理念在坚持和传承以上原则的同时,也在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创新。这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由注重抢救性保护为主向抢救性保护与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由注重单体文物保护向注重集中连片和整体环境风貌保护转变;由以传统工艺保护为主向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保护转变;由突出保护向以保为主、保用结合转变。

  记者:合理利用是文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文物利用方面有哪些重要的工作需要加强?

  励小捷:就整体而言,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我国文物合理利用工作积累了不少经验,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积极探索、加快推进的态势。当前,推进文物利用,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实抓好。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要尽可能向公众开放。据统计,全国4296处国保单位已接近50%对公众开放,文物系统管理的达到60%左右。2014年以来,为配合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我们先后对侵华日军七三一部队旧址、阜新万人坑等47处抗战类文物保护单位实施了规划编制、保护维修和展示提升工程,文物系统管理的113处抗战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9月前已全部对公众开放。开放是文物公益性的基本体现,也是文物为社会服务的主要形式。推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尽可能向公众开放应当说是不可移动文物利用的前提和基础。

  提高馆藏文物利用率,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活起来。建立国有馆藏文物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博物馆文物展览质量、数量考核评价制度,切实解决馆藏文物展出率不高的问题,解决新建博物馆藏品不足、展陈难的问题。全国馆藏可移动文物,数量巨大,分布极不平衡。我们对9个央地共建博物馆的馆藏文物展出率进行了统计,其中最高的不足5%,最低的仅1.2%,平均不足2.8%。而个别新建的市县级博物馆,馆藏文物少得连一个基本陈列都充实不起来。毫无疑问,提高博物馆馆藏文物展出率,应当说是可移动文物利用的最重要一环。

  发挥文物资源教育功能,推出更多展现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品展览展示。博物馆展览中不乏精品,但主要是按照历史和艺术的思路进行策展的。如何依托文物资源,突出时代性,策划出一系列具有鲜明教育作用的主题展览,是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的一个问题。近两年,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开展了展览策划征集,在全国推出了13个具有代表性的展览,比如年画文化主题展、孝文化主题展、诚信礼仪主题展等,让文物说话,讲好中国故事。

  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提升展示利用水平。充分利用信息、网络等新技术,创新文物展陈形式和手段,创新文博数字产品传输方式,建立互动体验、即时共享平台,拉近文物与社会大众的距离,积极打造智慧博物馆。

  记者:当前的文物工作还面临哪些难题?

  励小捷:问题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田野文物被盗窃、盗掘,文物损毁和流失较为严重。2009年到2014年,全国公安部门共立文物案件(包括盗窃、盗掘、倒卖、抢劫、走私文物等)7176起,平均每年1196起,平均每天发案3起以上。古遗址、古墓葬、田野石刻等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盗窃盗掘的主要对象,犯罪活动呈现出集团化、高科技化、暴力化、盗运销一条龙等趋势。近年来,公安部和国家文物局在全国连续部署或者指导地方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仍然是长期艰巨任务。另外,火灾事故严重危害文物建筑安全,古城、古镇、古村寨和文物建筑群火灾呈上升趋势。2010年以来,共接报文物建筑火灾74起,其中因电气故障引发的文物火灾事故占30%以上。火灾事故给文物造成了严重损失甚至是灭顶之灾。

  二是法人违法高发频发。2012年至2014年,国家文物局共接报文物行政违法案件789起,其中,涉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违法案件146起,法人违法案件高达71%。一些地方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搞违法建设,破坏文物历史风貌,甚至破坏文物本体,一些珍贵的文化遗址、古建筑消失在推土机之下。仅2014年就有四川平武报恩寺、内蒙阿尔山车站等29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或监控地带内发生违法建设案件。这些案件中大多数是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或者企事业单位的法人行为。

  三是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消失加快。《文物保护法》将文物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按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可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统称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占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总量80%以上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目前管理上的一块短板,基本上没有进入管理体系,保护资金基本没有渠道。2014年,国家文物局对10个县(区)卫星遥感监测,文物消失率达到4.7%,个别区县甚至达到23.96%。

  四是文博机构队伍薄弱。目前,文物行政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有13个省为处级建制,有4个省的人员编制不足10人。全国45%以上的县、市,包括一些文物资源十分丰富的县、市,既无文物行政部门,又无在编文物干部。全国各级文物行政执法人员不足千人,只有16个省的文物局设有执法处室。文物保护专业技术人员极为短缺。

  五是经费投入仍然不足。总体上看,各级政府对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与文物保护需求相比,缺口仍然较大。地方对文物保护的投入偏低,特别是中西部地区严重短缺。

  记者:地方政府文物保护的责任,《文物保护法》有很明确具体的规定,那么,如何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利用?

  励小捷:《文物保护法》对地方政府文物保护责任规定了27条,如果择其要者,可以概括为六项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应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应将文物保护纳入城乡规划;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应事先征求文物行政部门意见;文物拆除、迁建、用途改变,必须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必须事先报请文物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等等。

  文物资源是人民群众创造的,文物保护也必须依靠人民群众,保护成果必须让人民群众共享。

  开展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认领、认养。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我国文物资源金字塔的底座,总量高达64多万处,对这类文物的保护管理,单靠政府建机构、包投入是不现实的。应该支持城乡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国有和集体所有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管理,并交由其使用,文物部门要给予指导帮助。近年来,广东、山西、安徽、江苏等地动员社会力量认领认养低级别文物建筑,在不改变文物所有权的前提下,投资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使用权。这种做法是一种依靠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有益探索,既保住了一批文物,也赢得了社会赞誉。我们认为,只要是程序公开公正、遵循文物保护理念,就应当加以推广。

  重视发挥文物保护公益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将文物保护员纳入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工作,扩大文物保护员队伍的数量规模,发挥文物保护志愿者的积极作用,鼓励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制定导向鲜明、灵活多样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创新,拓展参与渠道,激发公众热情,凝聚社会力量,努力形成文物保护资金多元化的新格局、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架构。

  保障群众在文物保护中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文物事业是公益事业,也是群众事业,成千上万的文物遗存都是世世代代人民群众创造的,文物保护只有依靠人民,让人民参与其中,才能形成强大的文物保护力量,彰显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宗旨。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最根本的是要尊重和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为扩大社会参与创造条件。制定文物保护补偿办法,鼓励支持生活在文物密集区和埋藏区的公民、法人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义务。依法履行文物保护义务是每个公民法人应尽的义务。但是,对于长期居住在文物密集区和地下埋藏区的居民、单位来讲,他们的切身利益也可能长期遭受损失。实践中,浙江、陕西、安徽等省已做了一些有益探索。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有必要通过试点并加以推广。开辟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的新渠道。个人产权的文物建筑特别是列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建筑,虽然产权是私有的,但作为文物同样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也纳入了政府依法保护的范围。但是目前这类文物并没有财政补助的渠道,社会资金也难以进入,致使很多文物建筑处于破败不堪、自生自灭的境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已联合有关科研单位启动了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推动社会资金多渠道、多形式进入文物保护利用领域,破解当前文物保护政府大包大揽但又难以为继的困局。

  记者:最后请您谈一下,您如何看待和评价当前文物流通市场领域存在的问题?

  励小捷:当前文物流通市场存在着鱼龙混杂、乱象丛生的问题,古玩市场和民间文物鉴定管理混乱,严重影响了文物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社会反响强烈。

  对于文物鉴定的乱象丛生,一些社会人士呼吁文物部门应该参与进来,成立有公信力的文物鉴定机构。目前,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和地方文物出入境鉴定站,主要受政府委托,负责由公共财政出资的征集文物鉴定、文物司法鉴定和出入境文物鉴定,并没有赋予其开展民间文物鉴定的职责,我们也曾明确规定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不得以此身份参与社会文物鉴定。国家文物局和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从来没有审查和批准过一家民营鉴定机构。对此,我的看法是:一是民间文物鉴定属于市场行为,政府不应直接参与,应负责对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二是鉴于目前鉴定市场比较混乱,政府应予以引导规范,有条件的国有文博单位应当向民间文物鉴定领域开放,提供有偿服务。对于民间文物鉴定,国家文物局已着手试点。2014年,我们在全国遴选天津市文物开发咨询服务中心、黑龙江省龙博文物司法鉴定所、西泠印社艺术品鉴定评估中心等7家文博机构,启动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试点。文物鉴定除了管理问题,还有一个技术问题,目前的鉴定主要还是靠“眼力”,利用检测检验仪器是一个出路,但作假也在利用高科技,文物鉴定极其复杂,整体规范需要一个过程。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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