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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物局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人:  2016-06-27
        2016年3月14日上午,重庆市文物局召开会议,集中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议由局长幸军主持,逐条逐项学习了《指导意见》的全部内容,并对照2005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进行了针对性的分析比较。各处还分别就《指导意见》涉及本处职责范围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初步的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认为,《指导意见》内容翔实,条理清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可操作性强,为今后一个时期文物工作指明了方向,是指导全国文物工作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会议要求:一是要继续学习。各处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认真消化、吸收文件精神,并以此指导本职工作。二是要对照梳理。各处结合本处职责,对《指导意见》涉及内容及项目进行梳理、分解,并就《指导意见》中相关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分头落实。三是要积极贯彻。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短板,及时起草重庆市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文件。参照《指导意见》,对《重庆市文物博物馆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进行修改和完善。筹备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并将其作为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专题研究会议形式及内容,并及时搭建专门班子,确保会议顺利召开。
     (来源:重庆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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