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重庆落实五项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重庆落实五项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发布人:  2016-06-27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冬季文物消防工作的通知》精神,重庆市采取五项有效措施,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和杜绝各类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文物安全。
       一是提高安全意识。 召开全市文物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认真分析研究全市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文物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求全市文博系统统一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文物安全工作, 自觉把文物安全放在文物工作的首位, 将文物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防止事故发生。
       二是开展隐患排查。 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消防、 文化执法部门于 2015 年 12月 8 日至 2016 年 3 月 20 日联合开展全市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全面排查和彻底整治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 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堵塞消防安全监管漏洞, 预防和遏制文物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落实安全责任。针对部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使用单位责任不落实等情况,市政府组织相关区县政府召开了落实文物保护责任专题会议,尤其对全市 39处产权关系复杂、责任不明、保护不力的文物保护单位,落实了主体保护责任, 明确了安全责任及整改时限。
       四是加强安全警示。 对近年来全市文物安全事故及违法案件情况进行了认真剖析, 重点通报了较为典型的 3起法人违法案件和 4起火灾事故, 警醒各区县 (自治县) 提高文物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做好文物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五是强化安全考核。 为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文物安全管理责任, 督促各级政府切实抓好文物安全工作, 防止各类文物安全事故发生, 市政府将 “文物安全工作” 纳入区县 (自治县) 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指标。
 
       来源:《中国文物报》2016-1-8  2版(魏云峰 特约通讯员 黄秒斌) 
分享到:
X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重庆市文化遗产研
重庆考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