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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15省市专题研讨大型交通工程文物保护工作
发布人:  2016-10-10

9月20至23日,大型交通工程文物保护工作专题研讨会在云南召开。沪、浙、皖、赣、鄂、湘、闽、粤、桂、琼、渝、云、贵、川、藏15省市考古院所代表,交流各自在大型交通工程中的考古勘探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的经验、管理模式和面临的问题,探讨如何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以高速公路、高铁为主的交通工程在各省的基建考古项目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作为调结构、稳增长的重要手段之一,高速铁路项目如火如荼,高速公路的路网不断加密,港口河运和新建航道、机场项目的新建和改扩建也在不断上马。与之相伴的是文物考古工作在配合国家基本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5个省市分别汇报了各自工作成果,他们在人手少、时间紧、文保经费落实困难、地方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的情况下,依法尽责、严谨合规,努力做好大型交通工程类基本建设的考古勘探发掘工作,获得了一批完善地方考古学文化体系的基础资料。

总体来看,各地属于国家层面审批的工程项目,建设方都能够依法履行文物报批程序,将文物保护作为专项进行审查和论证。而部分省级和地方项目则有意弱化文物影响评价程序,需要文物部门主动上门联系;在项目审批和实施阶段不重视文物部门意见,造成文物保护工作被建设项目牵着鼻子走;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的交通工程项目比比皆是,更有甚者,通过行政手段要求文物部门出具无文物批文。

针对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规避文物调查、勘探和发掘的现象,云南、重庆制定法规性文件进行规范。云南省政府出台了《云南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重庆市交委和市文化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高速公路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为高速公路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此外,随着国务院和各省逐步实施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和手续简化、政务公开等相关政策,以及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工程建设投资模式的多样化等,都对基建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影响。

而基建工程文保经费的落实依然是“老大难”问题。不少省份已经取消了文物勘探发掘经费的行政事业收费,改为开放的市场化服务收费。文保经费落实程序更加复杂,经费的收取难度大,即便收到的费用也都存在拖款问题。代表们呼吁应对考古经费的定额标准尽早修定,使之与现行各项开支标准以及考古操作新规程相适应;设立常规性的配合基本建设文物经费;随着港口、内河航道建设的快速增长,如何实践、制定水下基建考古的标准也是基建考古需要面对的难题。

从当前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来看,基本建设中依法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可谓任重而道远,需要考古工作者付出极大的努力、耐力和心智。与会代表建议,要从国家层面查处几起文物违法案件,震慑文物违法相关责任主体,加大文物执法力度。同时,文物部门应提前介入项目规划设计,合理规避相应文物点;加强对市县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督导和培训,落实文物保护管理责任,切实做到担当有作为。

文物部门自身也开始积极应对,加强课题意识,壮大培养地方专业人员,配套技工队伍建设。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探索公众考古对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推动和促进,开展的“文物法规专题讲座走进建设工地”和“文物保护普法宣传走进检查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现场”活动,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业主、施工单位中引起反响。

本次会议由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办,首次对大型交通工程中的文物保护进行专题研讨。主题明确,更有利于区域间专项工作的深入交流与合作。

来源:中国文物信息网(李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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