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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文物局五举措确保文物安全度汛
发布人:  2018-07-16

 受上游强降雨及来水影响,7月12日至14日,重庆市涪江、嘉陵江、长江均出现超警戒水位和超保证水位洪水。重庆市文物局采取五项措施,早部署、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了文物安全度汛。

 一是及早安排部署预警。7月11日下午,接到重庆市防汛指挥部的洪峰预警后,重庆市文物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印发了《关于加强文物防汛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区县文物部门加强部门间协作,落实专人巡查检查,做好应急防范措施,切实强化汛期文物安全防范。

 二是全面排查汛期隐患。各区县文物部门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紧急行动,组织排查汛期文物安全隐患。认真梳理分布在涪江、嘉陵江、长江流域的文物单位,对照洪峰水位,逐处文物排查可能发生淹没、浸蚀或引发坍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安全隐患。

 三是提前做好应急防范。各沿江区县文物部门对洪峰水位线以下的文物单位实施定位防控,采取封闭、断电、临时加固、建围挡等方式,提前做好防范准备。潼南区结合文物类别特性,采取架设钢架、铺钢丝网、设置棉絮包裹的木栅栏、覆盖厚棉絮,层层设防保护文物。合川区成立了文物应急抢险救援队,24小时待命,随时出动。

 四是加强协同巡查监测。大渡口、渝中、江北等沿江区县文物部门都成立了文物巡查队,重点对沿江文物单位开展安全巡查。潼南区文物、旅游、公安、水利等部门通力协作,成立联合监测组,落实专人24小时对汛情和文物进行全天候监测。

 五是迅速开展后续工作。洪峰过境后,各区县文物部门立即派出文物巡查队,深入了解汛期文物状况,做好统计上报。潼南区迅速组织撤除保护设施,清理於泥和杂物,布置安排后续工作。目前全市文物安全,文物系统将继续做好汛期文物安全工作。

 

(来源:重庆市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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