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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关注城镇化建设中的文化传承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14-03-14
    本报讯  记者冯朝晖报道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的信息城镇化道路。这是继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13年底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之后,再次将城镇化工作提上政府工作日程。尽管新型城镇化建设涉及诸多领域,但政协委员们在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提案中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留住城市记忆的话题。
  来自民盟的董恒宇委员在“绿色发展与人文关怀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主题”的发言中提到,人文关怀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主题,人文关怀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城镇的文化问题。文化是城镇的灵魂。灿烂悠久的城市文化遗产是市民的精神家园和集体记忆。现在我国许多城市很重视文化建设和文物保护,但也有一些城市外表看上去高楼拔地起、旧貌换新颜,实际上千城一面、风格无别。这些城市规划只注重功能性,而忽视文化质量;只注重物质结构,而忽视人文精神。
  董恒宇说,小时候,放暑假时,回山西老家河津县固镇小住。这是一个千年小镇,四面围着土夯的城墙,城墙很厚,街上铺着青石板路,路两旁长着绿茵茵的香椿树,下雨后听得见青石板下面哗哗的流水声;镇的中央有个大戏台,戏台旁边有一颗古槐,树冠巨大,枝叶茂密。可前年再回老家,这些景象都没有了,大槐树也不见了,镇里大拆大建,连古城墙都拆了,高楼拔地而起、杂乱无章;持续千年的村落品相荡然无存,心中的悲哀无以言表。
  他说,城镇如果丢弃了自己的故事、自己的精神家园,就像树刨了根儿,人丢了魂儿一样;保留一点自己“心灵里的大槐树”,保留一些本地、本民族自己的文化色彩,应该是城镇发展起码的选择。
    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在“切实提高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发言中提到,当前民族地区城镇化建设还面临一些特殊的问题和矛盾。其中,在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方面有许多问题有待研究。比如,一些地方建设较少兼顾民族传统住宅文化;民族传统服饰不再作为日常服饰,而成为庆典礼仪性服饰,独特的民俗民风正在逐渐消失,许多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已经成为文化遗产。建议在城镇化过程中要把民族文化工作纳入民族地区城乡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城市中的建筑、园林、雕塑、环境等设计要更多地融入民族文化、地方文化元素,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被各民族共赏和共享。
    九三学社中央在“以科学权威的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发言中提到,由于地方规划存在问题,城市建设从贪大求洋到遍地仿古、新城泛滥,规划常改、建筑常拆,造成大量资源浪费,破坏了城市文脉传承和肌理延续,干扰了民众正常生活,影响了政府公信力。要绘就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绚丽蓝图,必须牢牢把住规划龙头。  
    民革中央在“建设文化创意小镇,让城镇化记得住‘乡愁’”的发言中提到,目前,在我国资源环境压力日趋加大的现实背景下,摊大饼式的大城市扩张模式所带来的环境差、就业难等弊病和矛盾日益突出,“乡愁”城镇化的新理念要求我们突破原有的城市发展模式,回归“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根本目的,重拾“逐水草丰美而居”的意境。推进“记得住乡愁”的城镇化,就是实现聚人、留人、宜人的城镇化,就是体现乡土、乡情、乡里文化内涵的城镇化,同时也是创造新产业、新就业和新价值的城镇化。建议设立“守住乡土”的文化红线,研究制定出台《新型城镇化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传承》等法规,确保地方文脉在城镇化进程中的延续;建立以文化“软规划”引领建设“硬规划”的约束性机制和制度,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台具有文化魅力的个性化城镇发展规划,彰显不同的文化特色,把“乡愁”融入城镇的一砖一木。

文章源自:中国文物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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