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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遗”加速风化 亟需刚性保护 专保大足石刻的地方性法规有望明年审议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15-12-02
      作为世界遗产,大足石刻正进入高速风化期,而原有的政府规章已不能遏制。昨日,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铭表示,大足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献策和人大代表的建议已被采纳,西南政法大学受托草拟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蓝本已完成,有望在2016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石刻风化加速,呼唤立法保护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重庆市、大足区有义不容辞的保护责任。”黄铭说,该区人大常委会曾经多次调研大足石刻的保护情况,发现情况不容乐观,特别是近年来,风化明显加速。
  由于我市海拔低、湿度大,且处于重庆-贵阳高酸雨区,大气环境造成大足石刻风化加速。并且,大足石刻岩体均为砂岩,造像为摩崖造像,多处于开放式空间,历经千百年的风吹、日晒、雨淋、冷暖交替等自然因素影响,已进入高速风化期。
  “面对石刻的境况,亟需保护,但资金严重不足。”黄铭说,大足石刻点多面广,保护维修欠帐多,工程技术要求高、实施难度大。尽管如此,决不能坐视不管。
  2011年,大足建区后,该区人大多次组织当地市、区人大代表调研大足石刻保护现状。代表们认为,大足石刻一旦毁坏就难以恢复。而要保护大足石刻,就必须依法进行,但原有的《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系政府规章,已明显滞后,亟需地方性法规设置其调整和规划等。
  2013年,该区人大常委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大足石刻保护管理的建议》后,经市人大转送后,副市长谭家玲立即批示,要求市文广局和市文物局研究制定重点保护的专门措施送审。2013年12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规划,而《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条例》也在其中。目前,委托西南政法大学草拟的该法规草案蓝本已经初步形成。
  
 立法完善六个方面保护内容
  “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原有的大足石刻保护与管理的政府规章将上升为地方法规,对石刻保护给予刚性保障,并有望于2016年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黄铭介绍,在原规章的基础上修订后,该法规案将完善以下内容: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设立大足石刻发展基金;划定大气污染控制区,管控空气污染、粉尘污染、扬尘污染企业,延缓风化;保护区内,除文物保护工程和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外,一律禁止其他建设,维护保护区生态原貌,最大限度修复文物所处的自然环境;防止游客触摸、禁止无节制的拍照闪光;建立文物监测制度,运用文物监测结果;加强消防和安防措施;建立文物保护队伍,开展文物风化、裂缝治理、病害防治等科研,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此外,黄铭称,该法规案将注重合理利用,防止过度开发,建立旅游环境容量制度,对游客开放区域,要采取轮休制度或限制游客数量。
  
      来源:重庆法制报2015-11-18  1版(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唐孝忠 通讯员 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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