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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专家座谈会顺利召
发布人:重庆考古网  2011-10-01

为进一步提高我所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我市的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2010年2月16日,我所邀请四川大学教授李映福,西南民族大学教授乔栋,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管维良、邓晓、武仙竹、杨华,重庆中国三峡博物馆研究馆员刘豫川,涪陵区博物馆副研究馆员黄海等专家,在南岸区南滨路观月汀茶楼举行了重庆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专家座谈会,市文物局文物保护处处长幸军参加了本次会议。

各位专家首先听取了我所2010年度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汇报和我所业务工作情况汇报,针对我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一、重庆市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与其他先进省市相比较为落后的局面,近年来有了大的改观。随着三峡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我市公路、铁路、航电枢纽、水电站、水库、工业园区等多个建设领域的文物保护工作也不断拓展,并取得了重要收获,对乌江、嘉陵江、酉水等重要流域的文化研究进一步加强;对主城、渝东南、渝西等区域的文化研究不断深化。在20年的工作中,市文物局做为我市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推动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实施;市文物考古所做为具体执行的业务单位,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可喜可贺。

二、由于我市的文物保护法规未得到切实执行、社会各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不够等因素,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的难度仍然很大。文物保护法规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具体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是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主管工程建设审批的行政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落实基本建设文物保护的审批程序,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道路。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运作流程应有长远的思考,要以大型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带动整个基建工程文物保护审批的制度化。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都应该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创造基本建设文物保护的良好局面。

三、文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对价值重大、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文物保护项目作深入的系列报道,如渝中区南宋衙署遗址、合川钓鱼城水军码头及一字城墙遗址等等;要建立基本建设文物保护标本室,作为一个重要的宣传平台对领导、职能部门和建设业主开放;要充实重庆考古年报,做成文物保护成果的一个品牌;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文物保护的影响,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四、加强基本建设文物保护的审批管理,充分发挥区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业务单位的作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各区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单位强调基本建设工程涉及文物保护的审批程序,保证工程涉及的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同时充分发挥他们的信息提供、业务配合等作用,共同做好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

五、基本建设的文物保护工作要有课题意识,开展深入的研究,有利于对文物点做出正确的价值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保护措施,更好地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同时推动基本建设文物保护立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保护工作中,既要重视早期遗存的保护,又要注重对明清等晚期遗存的保护,例如重庆不同区域明清墓葬的差异较大,具有明显的分区、分期意义,同时墓葬雕刻精美,应加强收集整理工作,对地域文化纪念馆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六、专家们一致表示在今后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我所的工作;李映福教授和邓晓教授分别代表川大文博学院和重师文博学院,表示希望与我所的合作能进一步加强,充实力量,共同做好我市的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

邹后曦所长代表考古所对各位专家长期以来对我所工作的大力支持致以诚挚的感谢,并表示尽快将各位专家的意见形成纪要,向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同时要将专家的意见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导方针,不断完善和提高我所的业务水平,切实做好我市的基本建设文物保护工作。(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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