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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是故乡明 ——乡村文化遗产与乡村振兴刍议
发布人:重庆考古  2021-04-07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文化是from the soil,从乡土中生长出来的东西。从本质上来说,以地域为基础的遗产描绘的就是人类在大地上形形色色的生活方式及习惯,而我们栖居的土地也正是我们民族的景观艺术发生和归属的地方。

 

 

“中国这个国家,仿佛是集家而成乡,集乡而成国”,梁漱溟先生在《乡村建设理论》中这样说到:“原来中国社会是以乡村为基础,并以乡村为主体的;所有文化,多半从乡村而来,又为乡村而设。”

谈中国的历史,要从乡村入手。伟大的考古发现指向文明的开端并不是气势恢宏的都邑,而是不起眼的村落遗址。在新石器时期就形成规模的无数村落遗址构建起了最初的“乡土中国”;谈中国的变革,离不开乡村的话题。近代中国历史的经验再一次表明,中国的变革就是,也只能是从农村开始。谈中国的发展,要思考乡村的传统。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 乡土重建》以他的家乡为例,生动地表明亦耕亦读,亦儒亦商的乡村从来不缺乏创造力。中国的乡村具有适应新时代发展和需求的拓展能力,从来不缺乏从草根向其它经济社会领域发展的动力。

 

 

自然,谈中国的振兴,绕开乡村是万万不能的。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关心的是“三农”问题。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特别指出了“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保护与利用乡村文化遗产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面对过去,我们需要加强保护乡村文化遗产;面对未来,我们需要合理利用乡村文化遗产。当然,这个问题涉及到乡村文化遗产的概念、组成元素、价值认知、保护理念、保护手段、保护目标等系统性工作。

 

一、何谓乡村文化遗产

1992年,由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和ICOMOS(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两个国际机构共同审议,“文化景观”列入遗产范畴。从此,文化景观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之后,成为第四类遗产类型。

目前,乡村文化景观没有标准定义,一般指城市地域以外,人口规模较小的单个聚落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利用自然界提供的材料,经过长期的生产活动而形成的和谐景观。乡村文化景观是构成乡村形态和乡村风貌特色的重要内容,也是使乡村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特征与形象要素。乡村文化景观不仅反映一个地区的人文地理特征,也记录了乡村人类活动的历史,表达了特定乡村地域的独特精神。

“世界遗产地”官网将所有世界遗产归纳为 8 大类 57 个亚类,仍未剥离出乡村世界遗产类型。以 rural、village、countryside 为关键词在《世界遗产名录》中进行检索,可明确28处独立的且具有人类活动的乡村世界遗产。

2008年,“中国贵州村落文化景观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在贵阳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村落文化景观保护与发展的建议》(简称“贵阳建议”)。中国学者开始积极借鉴文化景观中重视人与自然、重视整体保护、重视可持续性发展的理念,应用一个世界文化遗产中的新概念来研究乡村文化遗产,逐渐形成“乡村文化遗产”的认识,涵盖了古村落、民族村寨、乡土建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文化景观等。

根据相关概念辨析,对于普遍性的乡村文化遗产的定义可总结为:乡村文化遗产是人类与原生态自然环境和传统农业社会长期共同作用的产物,具有明显的世代延续特征和鲜明的地域特色,体现了乡村社会及族群所拥有的多样的生产生活智慧。在形态上包括农业生产遗产、乡土聚落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在内涵上承载着独特的乡土文化记忆。

 

 

当然,我个人非常同意复旦大学杜晓帆教授的观点:人才是文化遗产遗产保护中的灵魂。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中,当地村民是最重要的因素,他们是乡村文化遗产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只有涵盖了他们而进行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才是有价值。

 

二、为什么要保护乡村文化遗产

1951年,一位叫约翰·杰克逊的美国学者发表了《奇瓦瓦,我们曾经拥有》一文,是西方较早对乡村文化景观的研究。奇瓦瓦是墨西哥与美国接壤的地方,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导致拉丁美族群开始失去自己的乡村景观与文化传统,从而使得族群后代认同失落和消失。对于本族群来说,这是一个不可弥补的损失。随着损失严重性的加剧,人们也许会有觉醒,也许会将乡村文化传统作为一种文化资源融入到城市化进程中,以彰显其族群的价值认同。2013年,另一位叫安德鲁的美国学者描述了这一过程的变化,他断言:“奇瓦瓦,我们将重新拥有”,因为当人们意识到乡村文化景观的消失会带来民族认同缺失的时候,他们会重振乡村,重新拾掇起本族群的认同依据。

这个例子很好地提醒我们,乡村的改变不仅仅只是生活位置的移居变化或者传统居住方式的改变,而是意味着传统文化丧失的潜在风险。因此,要提升本民族的自我认同,保护乡村文化遗产是一条重要的路径。况且,中国人的“乡村”涉及到“故乡”这个重要的文化基因,牵动着中国人的情感世界。

 

 

之所以有故乡,是因为“故”,即与“祖”(祖先、祖宅、祖坟)同在,即包括物质文化遗产范畴内认知的“故乡”,也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范畴内认知的“故乡”。“故乡”的元素构成有以农耕为背景的原住(以人为本)、以农业为根本的原本(经济生产)、以家园为传统的原貌(乡村景观)、以土地为纽带的原乡(物质文化)、以宗族为聚集的原初(非物质文化)。

2013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强城镇化建设,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文学作品中,乡愁是一枚小小的邮票,乡愁是一张窄窄的船票,乡愁是一方矮矮的坟墓,反映出离开家人、离开故乡等游子的特殊情感。现在都市人说“回不去的乡愁”具有强烈的怀旧情结、童年记忆和理想中的“故乡”,涉及社会论理中,中国传统家庭中城市移民子女与家乡父母相处时既亲密孝顺,又充满不解和冲突的矛盾,暴露出代际隔阂与价值观的鸿沟。“乡愁”既与地理空间相关,又和历史时间有关,更和个人经历密不可分。简而言之,中国人的“故乡”既是一个千真万确的实体,更是一个理想情怀中的“乡愁”,是自我族群认同的重要印记。

 

 

中国的乡村是一种地方性的聚落形态,包含了祖屋、祖坟、稻田、山水等要素构成的地方文化景观特色,是基于乡土中国之家族概念所形成的格局,隐含着乡土中国的多重价值观念,本身就是乡愁之历史、地理、社会关系和情感记忆所共同组成的原型,是中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文化遗产作为乡村格局的物质载体,一旦遭到破坏或者改变,空间实体消失,文化的含义便无从谈起。

 

三、乡村文化遗产的特点

我深入过重庆乡村参与过脱贫攻坚专项工作,了解过在不少贫困人口的心里,渴求“新”——新的居住环境、新的城市、新的景观、新的生活,身边悠久的历史和传统的文化仿佛成为“新生活”的负担。我们尊重人民迫切改善生活的朴素愿望,但也要认识到保护祖先创造并为我们留下来的文化遗产,妥善管理,合理利用也是对当地人民负责的行为。创造新生活与保护自己文化的根脉,两者并不矛盾。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乡村的变化是必然的,常态化的,这个过程也正好是乡村文化遗产生命力活跃的表现过程。对于变化过程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的观察和研究,正是我们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力度的重要课题。要认识到乡村文化遗产的特点,必须有人持续深入地进入到乡村,去调研了解乡村文化遗产的特点,正确面对不断遇到的挑战,并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下面,我结合自己的实践,以重庆地区为例,粗谈一下乡村文化遗产的特点。

第一,乡村文化遗产数量多、分布广、具有丰厚的人文内涵和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建筑科学、美学艺术、科研教育、精神文明等多元价值。根据重庆市文旅委(重庆市文物局)文物普查数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及代表性传承人名录,重庆市规划局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优秀历史建筑名录;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传统村落名录,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等统计,重庆乡村文化遗产代表性成果资源总数共计为 24849处,其中以物质文化遗产更为丰富,合计为 21971 处,占重庆市乡村文化遗产总量的88.42%;非物质文化遗产2878项目,占总量的11.58%。渝东南聚落类乡村文化遗产资源分布最多,总和为 204 处,其总量约占重庆市总数(303处)的 67.3%;其次为渝西片区,总和为54处,占总数的17.8%;次之为渝东北地区,村镇分布共为34处,约占总和的11.2%;分布最少是主城九区,由于受城市化影响,仅有11处聚落类乡村文化遗产分布,仅占总和的 3.7%。

第二,乡村文化遗产具有较强的自然依附性和相对稳定性,在地域环境上表现出复杂性的特点。乡村文化遗产不同于以人工景观为主的城市文化景观,融合了更多的自然景观和半自然人工景观,景观多样性反映了乡村的自然属性,反过来历史传承性人类活动改变土地利用和景观格局也影响乡村文化遗产景观多样性,如江津会龙庄、巫溪顶寨遗址、酉阳何土司城遗址等对自然采取尊重的态度,不愿大兴土木去改变现状;另外,如酉阳龚滩古镇、巫溪宁厂古镇、石柱西沱古镇等村落选址大多背山靠水,既有利于阻挡冬季寒风,获得良好日照,又有利于迎接夏日凉风,还能享舟楫、灌溉之便。基于重庆地理环境的差异、历史沿革的走向、文化内涵的特点等客观情况,重庆市文化遗产研究院院长白九江研究员提出巴渝文化的地域构成含括“都市区文化”、“大三峡文化”、“武陵山文化”三个部分的说法,也是划分重庆乡村文化遗产地域性特点的一个重要指导。乡村接触外界事物少,受到外界影响小等内向性因素,使得文化变迁也相当缓慢,具有相对独立和完整的地方文化遗产景观,反映特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乡村风情风貌。从历史沿革方面来讲,除唐宋时期至今忠县、丰都、垫江一带归属多有变化外,“三个文化”地域基础的历史演化总体上相对稳定的。

第三,乡村文化遗产具有亟待保护的迫切性需求。国家统计局2017年2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827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为79298万人,农村户籍人口为58973万人;国家统计局2020年2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9年年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14000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84843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0.60%,就比2016年末,仅仅在三年间,提高了3.26个百分点。改革开放40年来,城市化发展、乡村振兴的一系列制度都是围绕着人口的争夺展开的,而目前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困难重重也是因乡村人口的锐减,人口的不足,“空心村”现象严重,导致乡村产业发展的停滞、乡村文化的衰落与乡土空间的衰败,致使人们的关注点不在文化遗产上,同时因人的要素使得文化遗产难以保护、无法有效利用。城市化进程加快了自然村落的衰退,在城市化大浪潮中引发农村最大的问题是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以及农村精英的流失,人的流失加剧了城乡差距的扩大,许多自然村庄逐渐凋零甚至消失。长期以来的城市现代化开发、乡镇不断地发展,使得乡村人口结构变、历史环境,文化生态发生巨大变化,乡村文化遗产受到严重威胁,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等遭到严重破坏。乡村文化遗产面临如下几方面的压力:物质文化遗产的损坏和消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丢失、传统乡村思想意识受到冲击、乡村风土民情消失等。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具有紧迫性,几乎成了文物保护界的一个共识。虽然,在如今脱贫攻坚胜利的大好形势下,乡村开始全面苏醒,然而,乡村文化遗产依旧面临整体衰退的威胁,乡村文化遗产资源亟待抢救性整理与保护,这并非危言耸听。

 

四、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思考

乡村文化遗产是我国文化遗产内容丰富的阵地和中华文明的基础缩影和历史见证。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对活化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丰富社会历史文化滋养,更好认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提供坚强支撑有着重要意义。

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环境差异大,对乡村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是需要在实践中去探索一条符合中国当代国情的办法,逐步建立起一套适宜的机制,既包括短期目标,也包括长期目标。为此,我个人认为有几个方面值得重视。

第一,进一步加强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相关制度规范的制定管理。目前,我国主要通过文物、名城名镇名村的相关制度规范管理乡村文化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全国、省、市县三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保护级别分别由省、市县政府进行申报、划定保护范围并管理,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加强管理、合理利用”的方针,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关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规定地县级政府是名镇名村的申报和管理主体,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项目由地县级政府通过核发规划或建设许可证进行控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是名村保护的重要工具,规定保护范围、建控地带、建筑保护要求和分期保护方案,而政策引导的标签认证主要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住建部、国家文物局)和“中国传统村落”(文化部、住建部、财政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开始在“名城”和文物保护的共同框架内进行。虽然“名城”和“名村”概念不尽相同,然而从此阶段开始,关注点从文物建筑本体拓展到其周边的历史环境和风貌的保护,建设和规划部门开始成为保护管理的执行主体。但是,针对乡村而言,其落脚点更多的是在于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而对于乡村的发展问题、传统文化的保护问题与人口问题等关切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却关注不够。

 

 

第二,全面启动乡村文化遗产专项调查,摸清家底。以重庆范围内国家级、市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及重庆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大类统计。截至2019年,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共公布七批名单共计58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重庆地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总计为 28处,市级历史文化名镇总计31 处,市级历史文化名村总计45 处(酉阳县分布最为广泛,共计14处);2012年4月,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启动了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中国现存的具有传统性质的村落近12000 个。2012年至 2019年,已公布5批共计9959个中国传统村落,重庆146处(酉阳县和秀山县分布最为广泛);2014 年公布首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共计40处, 2017年第二批名录共717处,其中重庆市两批申报名单22处,占全国总数的 2.1%,截至 2019 年6月,市级村寨共计94个(酉阳县分布最为广泛,共计32处)。重庆乡村遗产资源丰富,特别是渝东南酉阳地区少数民族乡村文化遗产资源特色明显,不过存在乡村文化遗产家底不清楚,内涵不明白,特色待研究的问题。过去,我们多将注意力集中在上述名录之中的村落。根据我在酉阳县车田乡的乡村文化遗产调查工作经验来看,几乎延续历史上百年的村落都有各类文化遗产的存在,而这类文化遗产多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的“漏项”,亟待开展乡村文化遗产专项普查,摸清家底,做好价值评估,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体系之中。

第三,在乡村振兴战略的热潮中,避免乡村文化遗产利用“万村同貌”,结合实际,坚持“一村一品”,回归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中国的乡村是复杂的,集各种元素、符号、关系于一体的结构系统。中国的乡村既有共性,也有千差万别的特性。在乡村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时,乡村文化遗产必然出现嬗变,乡村文化遗产以“大发展”的路径去演变,其外在的形式为了迎合诸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建设而抛弃乡村遗产本质,实现诸如“休闲文化”“酒吧文化”“养生文化”等所谓的“文化创意产业”,大量的建设规划图纸复制造成了现在普遍的“千村一面,万村同貌”的现象。乡村文化景观迅速改变,所谓“故乡”不再为人熟知,古镇村落保护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同质化问题。为此,2017年住建部在《关于保持和彰显特色小镇特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要求做到“三做三不”,即尊重小镇现有格局,不盲目拆老街区;保持小镇宜居尺度,不盲目盖高楼;传承小镇传统文化,不盲目袭外来文化。这涉及到对每个不同乡村文化遗产价值认知的问题,中国的乡村都有属于自己的故事,而每一个故事的背后都有属于一套自己的乡土逻辑和价值认知。对于现在的乡村而言,现行的保护概念过多强调物质层面,忽略人与自然环境,忽略乡村振兴的发展,很难全面反映乡村文化遗产的内涵和本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本质到底是什么?难道乡村文化遗产的未来仅仅只有旅游一条路可以走?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如何走出同质化发展的误区,我认为有必要对区域内的乡村进行分级,选择不同类型的乡村作为试点,进行详细周密的调查研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保护与利用建议。

 

 

第四,加大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人才的培养。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涉及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的业务工作,对于人才的需求是跨学科的综合性人才,既要懂文物考古、文献研究、文化景观、乡土建筑、遗址公园、乡村博物馆,还要有文旅融合思维,懂得开发特色传统产品、懂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等。国家应该鼓励高等院校培养乡村文化遗产人才,鼓励科研机构培养相关高级专业人才,相关部门提供参与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扶持文化项目、产品开发、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等专项立项,鼓励懂乡村,热爱乡村的人才深入乡村,吸引更为专业的力量为乡村振兴提供足够的智力支持。

第五,加大创新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手段。探索数字经济新业态与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结合的新模式,融入数字乡村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虚拟实景、5G技术等技手段,依靠各类乡村文化体验园、展览馆、创意园、书院、民宿、餐厅甚至茶酒吧等,结合乡村特色文化、文旅经典、农特产品,全方位农文旅体结合,打整线上VR展示+线下实景体验+短视频传播的乡村文化遗产数字云平台,开发展览、体验、游览、购物等功能,打通乡村文化遗产保护到展示各个环节,推动数字赋能乡村振兴。坚持保护与利用并举,保护与发展双赢,以人为本,唤醒“沉睡的乡村”。

文稿: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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